点耳熟。
循声看去,只见一张曾经很熟悉的、但已经被忘记在脑后的脸,出现在眼前。
不要误会,并不是哪个魂牵梦萦的美女。
这是个男的。
年轻小伙子,大概不到二十岁,皮肤被晒得黝黑,头发也略微缺乏打理,衣服很旧,有些落魄的样子。
“林勋?”
唐明耀喊了一声。
兜售的年轻人也愣住了,仔细打量了唐明耀一眼,有点激动:“是,是你啊……”
“你怎么在这里?”
“我讨生活啊,不在这里能在哪里……”
唐明耀想了想,当初林勋因为打人被开除,自己给他的建议是去省城,不过此时看来这家伙性子够野,竟然一个人跑到了京城,还在景区附近做起了小买卖。
真不知道当初他是怎么走了这么远的。
他高兴的说道:“竟然在这里遇到你,真是难得!好久不见,一起吃个饭有空吗?”
林勋这时也回过神来:“有空!”
唐明耀顿了顿,看看金伟说:“我先带我朋友去爬长城,等会下来找你,你住在哪里?”
“你下来,在这里找我就行,除非没有游客,不然我都在这一块的。”
“好!”
和林勋说定,他和金伟一起登上了长城。
其中过程就不必细表了,下来之后,到之前的地方找了找,果然林勋还在附近兜售他的特产,而且生意还不错,不多时就有人买上一两罐。
双方碰面,林勋也不卖东西了,直接带着唐明耀和金伟走出了这片区域。
然后他领着两人来到几里之外租住的房子。
这里跟城中村差不多,条件很差,而且所谓房子也只是一个小单间,加起来也就十平米左右。里面除了一张床,剩下的都是他囤积的特产,占了大半个屋子。
“地方窄,没地方坐,你们坐床上吧。”林勋说。
唐明耀没有客气,坐在床头看他把带出去的东西分门别类归位,整理得紧紧有条,不由内心颇为好奇。
毕竟林勋这家伙上学时,晚上打牌赌博,白天睡大觉,个人生活一团乱,几乎就属于不能自理的那种。
没想到辍学之后,他自己一个人竟然过得还不错。
看他的屋子,虽然小,但是很整齐,身上衣服也并不脏,除了有些旧,其他并无不妥。
过了一会儿,林勋收拾完了,又带着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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