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着一只纯黑色的钢笔,钢笔盖帽很大,上面还有特殊的装饰,一看就是特别定制的,而且被主人很小心使用着,表面没有一丝刮擦的痕迹。
如果我们坐在莫向西的位置看过去,可以清清楚楚看到,那支钢笔盖冒上其实装饰着一个小小的山羊头,用铁片制成,栩栩如生。山羊头的下方,紧连着两个烫金小字——勾戊。
沈亚弈的双脚被他宽大的裤腿给挡住了,但是从露出的脚尖来看,这双脚最起码比普通男人长了1/3,就算是藏在裤腿里也显得非常突兀。
还有一个人坐在客厅唯一的那间房间门口看书,背靠在墙壁上,胳膊肘和锁头仅仅相距一两寸之遥,他坐的椅子不知道是自己还是女仆特意搬过去的,反正莫向西并没有在意这件事,甚至连看都没有看一眼大厅里的这第四个客人。
看书的人低着头,看不清容貌,我们只能确定他是一个年轻男人,年龄大概在25到35岁之间。他有一双修长的双腿,肩膀宽阔,腰背笔挺,修长骨节并不明显的手指放在书页上,和淡色的书页显得特别相衬。
那是一双漂亮的手,甚至连女孩子都会自愧不如,手背上微微有青筋凸显,一切都是那么恰到好处,没有一丝瑕疵。
屋子里可没有女仆,因为这里的女仆只负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不负责招待客人,或者寒暄这一类工作,也不用卑躬屈膝去迎合主人的意思。
在大家吃早饭的时候,女仆们可以自由活动,甚至外出逛街采购,莫向西和小莫绝对不会说什么的。
大厅里的小小聚会,在一片融洽的气氛中继续着。到处都没有看见那个身材肥胖矮短的邋遢中年男人,以及名义上的男主人小莫的身影。
宋跃华抿了一口茶之后,有些担忧地问道:“我刚才下楼的时候,好像听到小莫出门的声音,他怎么没有来吃早饭?”
听到雕塑家女士的问话,莫向西笑眯眯的从沈亚弈挡住的地方探出头来说:“我这个侄子就是这样,从来都不遵守时间的,他有可能到后面院子里去散步,也有可能就是出来看一下,现在又回到屋子里去睡觉了。”
“是吗?我以前倒是觉得他做事很准时呢!”宋跃华继续说,脸上保持着客套的微笑,她放下圆圆的茶杯,双手手指交叉撑在桌面上。
“那是因为你不常见到小莫,其实很多时候,他做事都需要我或者已经过世的大哥提醒,女仆也常常因为他不准时而烦恼。”
“那我去叫一下他吧!反正也没有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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