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了两刀。他先是切开女孩的胃部,发现不对之后,再将原本的伤口缝合好。
凶手给女孩处理伤口,并等待复原之后,才又从肚脐眼开始,顺着原来的伤疤,划开了女孩的小腹。
这可真是太奇怪了,一般谋杀者根本不可能这么做,凶手就像是在寻找什么一样,发现找错地方,还补救遮掩一下,再去破坏另一个地方。
恽海左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案例,他一边实施救援,一边思考着凶手这样做的理由。杀一个人不像是破坏一件物品,如果不一次性解决问题的话,凶手自己也要面对被害者所带来的威胁,比如说求救、报警、逃跑等等。虽然说眼前的女孩已经没有任何力气逃跑了,但这是长时间折磨的结果,刚开始的时候,女孩一定会想尽办法自救的。
如果凶手想要从女孩身上得到什么呢?那他完全可以用哄骗诱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何必要把人折磨成这样?而且现在,凶手给人的感觉不是要女孩交出什么来?而是想要在她身体内部寻找什么东西。
难道是某样吞吃下去的犯罪证据?不像,当事人如果把犯罪证据吞吃下去了,那就代表已经被销毁,凶手有什么必要再去用这么残忍的方式找出来呢?
“我没有浪费时间,法医现在正在救小沐,他很快就会从那里出来,如果他带走小沐的话,你要怎么办?那些健康的孩子被带出去还不要紧,但受伤或者病入膏肓的孩子被带走,我就不信你一点都不心虚!事先声明啊!我可没有能力去阻止法医先生。”
“你没有能力阻止,那就让有能力的人去啊!我想你大概是忘记那个人了吧,当初在诡谲屋,你的父亲是怎么做的?他们查出你父亲的时候,那个人的名字就被传到了你的手机上,这些年以来,你不会把他给忘记了吧?”
同伙的提醒让跟踪者陷入了回忆之中,他还不算太笨,很快就明白了同伙的意思。所谓一物降一物,当年的人也许还留存在恽海左记忆的某一个角落里,只要有那么一点点印象,就可以被他们利用。
“好,我现在就出发去找他,法医如果先回来,他一定会问起我去哪里了?你最好想好一个合适的理由,我走了。”
脚步就像来时一样匆忙,跟踪者很快消失在同伙视线范围所及之处,他离开之后,一直站在那里没有挪动位置的同伙露出了微笑,等了这么多年,终于那个人又要登场了,当年,诡谲屋中的凶手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留下的未解之谜,居然会影响到这么多年以后的案子,而且还不是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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