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能放弃吗?
恐怕在牟其仲的脑子里就没有放弃这两个字。
说个不好听的话,除非他把牟其仲给弄死,再要不然就是牟其仲找到了一个所谓更有可能实现他目标的机会。
除此之外,真的牟其仲能跟他一直纠缠着,至死不休的那种,他相信牟其仲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完成自己的目标和梦想。
虽然他觉得其可怜可恨可笑,但没办法,这就是牟其仲。
只是牟其仲的梦想,恐怕一辈子都没完成的可能。
如果他成功了,反而是对那些老老实实,辛辛苦苦,不投机倒把,朝着自己目标一步步走去的人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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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几章,大家对我的批评我已经看到了,甚至我写之前,就已经想到了大家会批评我,因为真的太讨厌,一个人物,而且还是偏反派角色的人物,这么一次次的站出来,实在是太烦人了。
当然了,也跟我写的不好有关系。
方辰为什么要和牟其仲合作的原因,已经在正文中解释过了。
老佛现在跟大家聊一聊,作为一个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写。
首先要说的一点,牟其仲杀青了,领盒饭了,最起码在这本书中如此,我所有关于牟其仲的大纲主线,到这里,已经画上了结局,整个倒卖飞机的事情,完结了。
至于说现在这个结局,我其实在打算写牟其仲,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就已经确定的了。
说下牟其仲这个人物,我在写之前,包括写的过程中,大约看了十万字左右关于牟其仲的资料,包括冯伦对牟其仲的一个总体的描述。
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人物,既是华夏第一首富,也是首骗,赞毁参半。
我在是否要写牟其仲时也曾经犹豫,是不是要写这样一个角色,但最终驱使我写下来的原因是,如果要写九十年代,并且还要去俄罗斯,似乎真的绕不开牟其仲三个字。
在九十年代牟其仲就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标志。
我在写的时候,虽然尽量一些中肯的笔墨去描写牟其仲,但还是无可避免的去更多渲染了牟其仲首骗的那一面,或者阴暗面,令其十分的不讨喜。
至今回想起来,为什么要这么写,大概是因为我真的想这样写吧,把一些丑恶展示给大家。
甚至我今天回想起来,在我的笔下,几乎所有的主要角色,都是不完美的,有很大的毛病,方辰的腹黑无情,甚至有时候我都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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