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了半夜他就可以赶到那座孤峰。
然而,他并不是长跑冠军,因此他不得不停下,在他跑了十分钟之后。
尽管只有十分钟,他也累的气喘嘘嘘了。
“我的歇一歇,” 他想,停下了脚步,“我很久没这样运动过了。”
然而他一停下,蚊子便立刻聚了过来。
他感到一股怒火在胸腔里燃烧,他开始与蚊子搏斗。
他不断的拍打着身体裸露的部位,从脸上到脖子到胳膊到小腿。
然而,双手难敌千蚊,当他打脸的时候,腿上立刻刺痛了。而当他又去打腿时,胳膊也痛了。
“杀了我吧!” 江言近乎疯狂的想,他恨不得自己是千手观音。
“啪啪啪啪!”
在寂静的原始丛林里,这样响亮的声音可不多见,于是几头野狼围了过来。
事实上,整个东亚大国,有野狼的原始丛林已经不多了,龙虎山有幸是其中之一。
有幸个屁,假如让江言看到这句话,他会这样说。
因为,他看到几点绿光,在黑暗中一点点逼近过来。
“色字头上一把刀,” 他望着那几点绿光,“这句话果然不假。”
他不再与蚊子搏斗,那些刺痛被他忽略了。人就是这样,喜欢顾此失彼。
否则他此刻也不会在这里。
“嗷!”
野狼长嚎一声,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跑!” 江言告诉自己,肾上腺素早已拉响警报,他开始飞奔,后背的冷汗涔涔而下。
狼是聪明的动物,它们的进攻比蚊子更有战略性,它们选择钳形攻势,左右包抄而来。
事实上,即便有肾上腺素帮忙,江言也终究只是个普通人,在群狼的追逐下,他逃不了多远。
“嗷!”
一只野狼长嚎着,将他扑倒在地 。
“嗤啦!”
江言感觉背心被扯烂了,整个后背火辣辣的痛,那是狼爪的战果。
另一头野狼冲过来,把他撞得翻了个身,他感觉肋骨剧痛,不知道是不是断了。
江言身形高大,在逃跑失败以后,他还试图和狼搏斗,但其结果不言而喻。
野狼不会废话,在挫败了他两次可怜的进攻后,直接咬向他脖颈。
狼吻落下,江言感觉脖子一麻,紧接着,他听到一声巨响。
“砰!”
是双管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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