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
后者伸手抓住,低头看了眼卡片,发现上面已经有了一个英文签名,抬头问道:“你从哪里把它翻出来的?”
“收藏室的文件架上,”汤佳怡鄙视地瞪了他一眼,“真想不到,你居然还有这爱好!”
“我有什么爱好?这是我花了一万美元买下的绝版藏品!很有纪念意义和收藏意义的。”
“嘁,强奸犯用过的东西,真亏你想的出来,也不嫌浪费钱。”
马竞摊手:“我也不喜欢那家伙,这东西本来是打算捐掉的,后来我就给忘掉了。”
作为经典的“程序正义”举措,米兰达警告被普通法系国家普遍使用,大陆法系国家也多有借鉴。因为港岛警察剧经常出现类似情节,内地群众对其也不陌生。只不过,知道这句话的,不一定知道米兰达,知道米兰达的,又不一定知道他是一位臭名昭著的强奸犯。
1963年,美国人埃内斯托·阿图罗·米兰达因为抢劫、绑架和强奸罪行,被判处50年监禁。后来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看中了他,帮忙申请上诉,最终联邦最高法院在66年以“不得自证其罪”为由,判决他签字承认的口供作废,下令发回重审。
从此以后,全美警方逮捕嫌疑人时都会出示写明相关权利的米兰达警告卡,并要求对方签字表示知悉,否则就是执法瑕疵,可能导致人犯脱罪警方赔钱。
原先的口供不能使用,但是检方想办法找到了他的前女友,最终还是把他送进监牢。72年假释出狱后,米兰达以2美元一张的超低价格出售亲笔签名的米兰达警告卡,很是发了一笔。76年他因酒吧斗殴被人捅伤,死在救护车上,这种签名卡也就成了绝版。
有些讽刺的是,警方调查其被刺身亡案时,被怀疑提供凶器的嫌疑犯听了米兰达警告后选择沉默,侦查陷入僵局,最终变成悬案。
“我是偶然看到eBay上有人出售这张卡片,就把它买了下来。这东西好歹是见证了一段影响深远的历史,还是很有纪念意义和研究价值的,”左手捏着这张陈旧纸片,马竞语带唏嘘,“说到底,米兰达只是一枚刚好起到了作用,并且被无情抛弃的棋子,没有了米兰达,也会有冯兰达、金兰达。不如此,那些讼棍们还怎么愉快地钻法律漏洞?”
“我记得有人好像说过,律师和会计师都是有钱人的好朋友。”
“只是小小感慨一下罢了,别抠字眼啦!”
“行啊,”汤佳怡答应一声,右手轻拉,把手铐另一端的马竞从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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