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可致死,令人望而生畏。
全剑宛如二八少女的灵巧酥体,极尽寡柔之美,却暗藏杀气,锋利可逼纤毫,柔韧可折月圆。
相传,绛幽的剑骨,是由一位苗疆顶尖邪派的圣女脊骨所成,这位圣女从婴儿时期就被用来炼蛊,也就是传说中的“蛊身圣童”,只要一丝一毫的气味散播出去、苗疆四野的毒蛇蛊虫无不俯首听命。
不知是否是剑能认主,亦或是圣女的灵魂,附着在剑中。
也有可能,是绛幽本身,与尔准西姆的翎舞契合度极高。
从得到此剑的那一天开始,尔准西姆便开启了无敌之路。
在战场上,他斩杀了无数的唐军将士以及吐蕃武士,可谓是所向披靡,傲视天下,被诏王授予南诏剑神的封号。
而这一回,也算是官方的认证,名副其实同时也是货真价实。
在一场与唐军的遭遇战后,他以一人之力,斩杀十名唐军披甲陌刀武士,数十名玄甲精骑。突围时,三百神策边军亦不能挡,只能任他离去。
这份傲人的战绩,以至于诏王隆舜都对他这样说道:“非人亦非鬼,非佛亦非魔的南诏剑神啊,用阁下手中的剑,向这大唐.....哦,不,向这天下起舞吧!”
这番话,让这位活着的躯壳,终于有了新的目标。
毕竟,生而为人,一旦找不到某个东西寄托,根本就活不下去。
人这一辈子,有了目标,才真正算个活人。
为了主君,也为了他自己。
那早已忘却的姓名,根本不再重要。
从此,他将以南诏剑神的身份活着,
直到死亡的来临。
然而战争,永远不是个人的舞台。
国与国之间,拼的,永远是体量。
个人的能力,在天下大势面前,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无论南诏剑神如何强悍,也改变不了,南诏与大唐那天差地别的国力差距。
一句话,大唐帝国可以输无数次,输了,大不了重来就是。
可南诏国,只要输一次,便会万劫不复。
乾宁四年,唐人郑买嗣,派遣杨登杀死南诏王隆舜。
唐昭宗天复二年,郑买嗣又杀死南诏王族八百余人,南诏国就此灭亡。
失去主君与国家的南诏剑神,本该战死以示忠诚。
可是,拥有不死能力的他,连战死的资格也被剥夺了。
他轻松杀死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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