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忐忑的心,将写好的稿子邮寄了出去。
和郑大钱有着同样想法和遭遇的作者,并不在少数。
一时之间,潮流杂志社又收到了许多的稿件。只不过,这次的稿件,要比以往薄了许多。
……
杂志社。
五个编辑还是很忙,虽然他们都成了主编,但杂志社现在还没有来得及扩招人手呢。
所以审稿的事,还是以他们五人为主力。
“最近的稿子看着顺眼了许多啊。”
编辑老马笑道,“我这手里有一篇写的不错的了。”
“我这也有一篇了,有《诛仙》那味道了。”
老张也笑道:“而且最近审稿也简单了太多。”
老王笑着提醒道:“简单是简单了,但你们别忘了沈总的要求,在审完之后,不管过稿不过稿,都得给写上修改意见。”
“肯定忘不了。”
又一个编辑感慨道:“真不知沈总的脑子是怎么长得,这种办法都想得出来。我这篇稿子就是作者修改了几次的,还别说,现在写的还真行了。”
正聊着呢,老马突然看着一篇开头“咦”了一声,“我去,这开头写的好啊!”
随着老马的大叫,其余的四个编辑都转头朝他看了过来。
“写的很好?”有编辑好奇的问道。
老马点了点头,“写的非常好!完全附和沈总说的那些要求啊,不信你们看看。”
几个编辑传阅了起来。
“《仙灭》?这名字倒是挺有味道。”
一万字,很快就看完了,大家也都惊叹连连。
“这作者悟性高啊!”
“虽然故事比较简单,甚至有些不合理的地方,但突出的就是个爽!”
“这么写就对了!”
“签了!”
几个编辑毫不犹豫,就将这本《仙灭》签了下来。
而这本书,正是郑大钱所写的。
在收到签约通知的时候,郑大钱整个人都激动万分!
……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准备之后,《潮流杂志》的银版周刊终于面世了。
在之前就已经做过预告了,所以读者们也并没有太多的惊讶。
甚至,还对分金版银版这个事非常赞成。
因为有许多读者,只追日月写手团出品的,这样分开之后,这批读者就可以只看金版周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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