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替最频繁的职位。
不过这也正常。大法官作为帝国法院的最高负责人,手中的权力其实是很大的。
帝国政府对各州拥有极高的权力,帝国法院对各州的州法院也拥有极高的权利。
虽然各州在行政和司法上有一定的主权,但各州的行政和司法必须依据最高的帝国宪法来执行。
同时,帝国法院有权驳回各州所制定的行政和司法法律,这也代表着大法官拥有极高的权利,对各州州长和内阁官员也有一定的监管权。
澳大拉西亚的政治结构是之前根据各国政治结构所创造的一种特殊的政治体系。
内阁政府、帝国法院和众议院,类似于美国的三驾马车体系。内阁政府享有最高行政权,帝国法院享有最高司法权,众议院则享有最高立法权。
三者互相监督,互相协作,对国家有着极高的稳定性。不同于美国的三驾马车体系,澳大拉西亚还有着作为皇帝的阿瑟。
阿瑟同时有着三种权力,并且在宪法中,君主的权利是要高于这三驾马车的。
只不过,阿瑟并没有在宪法中写明君主和三驾马车的权利细分。这么做有个好处,如果澳大拉西亚拥有阿瑟这样甚得民心的君主,那么自然可以依据宪法模糊的权力界定,轻而易举的影响到政府,法院和众议院。
但如果继任的君主没有太大的支持度,也可以龟缩在皇宫,缩减自己的影响力,安心的当一个傀儡。
新一任大法官的人选被佩德罗·亨利克获得。这个家伙是澳大拉西亚众议院少有的中立派人士,没有加入任何政党,甚至也没有支持过任何政治流派。
在佩德罗·亨利克的政治生涯中,无不透露着公平公正和一丝不苟。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和原则,他被许多民众喜爱,并且也得到了众议员的尊重,被选举为新一任的大法官。
毕竟搞法律工作的,最重要的就是做到公平公正,对任何事务和工作,都要做到一丝不苟。
内阁成员选举结束之后,按照惯例,新一届帝国政府内阁,会在他们成功当选后的第二天,声势浩大的向阿瑟宣誓效忠。
这是永远不能避免的步骤。必须得让这些官员明白,他们是在为谁工作的,他们应该优先考虑谁的利益。
因为选举持续了整整一个月的原因,等到这些新的内阁成员向阿瑟宣誓效忠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1933年的7月份。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悄悄溜走,阿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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