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尖被磨的平了一些,只是不知道这么长的一支笔,能使用多久。
“这笔的名字叫铅笔,中间的就是笔铅,用的时候削一削就行了,笔尖越尖,写出来的字就会越细,嗯,如果是照我的字体大小的话,你这样一张宣纸,写满的话,大概可以写个十几页吧,或者二十页?我也没有试验过,不过,还是能用挺久的,比毛笔方便的多。”
“那约摸能用个近一月了,只要不是抄书,平时用着,也用不了多少,甚至字写的少的人,备上一支,怕是能用上数月。”
孟橘络想了想,用手在刚刚写的字上擦了擦,那铅笔写的字,里面就被她擦糊了一些,她的手指上也黑了一块。
“这就是它的缺点,不容易保存,约摸一两年之后,字迹就会被糊得看不清,而且用它做平时的练习即可,若是抄写一些重要的文献,填写信息什么的,还是有被擦糊掉的风险。”
闻言,应簌离也用手指去擦拭了一下,果然如她所言,用手一擦,那字迹就模糊了大半,若是不动它,那字迹就会很清楚。
“这也不碍事,毕竟它主打的是方便,小小的一支易于携带,随取随用,这些小缺点也不算什么,用在特定的时候就可以了。”应簌离倒是觉得没有什么。
孟橘络觉得还是得询问一下更多人的意见,也就是看看人们对铅笔的接受度朱怎么样。
她拿出了剩下的四根铅笔,打算让应簌离的那些朋友们也去看看。
她指的是之前聚会遇到的那些,不过她大多都只是眼熟,记不清名字,哦,除了那个温织月惦记着的陆铭钰,和应家的二少爷应子桓,其他人她还真不记得名字。
有段时间没见了,也不知道温织月和那个小男生相处的怎么样了,两人有没有熟悉起来,若是没有的话,这次也叫着她,给她制造一次机会也好。
对于孟橘络的提议,应簌离欣然答应,毕竟,两个人的意见不代表大众,问问其他人的意见也比较合适。
在召集那些人之前,孟橘络自然而然地让自家学堂的人先试了试。
在晚饭前,她把大家叫到一起,当众演示了铅笔的用法。
几人皆是目瞪口呆,长大了嘴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良久,青蒙才率先鼓掌,他一边鼓掌,一边点头称赞道:“居然还有这样神奇的东西,这真的是掌柜的你自己研究出来的吗?”
“对啊,我从小就对鼓捣这些小玩意都兴趣,动手能力也算强,勉勉强强把这成品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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