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必需品要让孟橘络自己拿着。
翌日,孟橘络起了一个大早,把头天想到的所有的东西都买了个遍,末了,她还给自己买了一个结实的木棍,随手拿着,还挺顺手的。
有句老话不是叫打草惊蛇嘛,万一走着走着遇到了什么不开眼的东西,还可以拿着这棍去吓吓它们,当然这只是她美好的理想,真遇上危险,她除了腿软还是腿软,这根棍子其实是用来当拐杖使的。
没有人规定非要早上出发才行,吃了中午饭,孟橘络就准备出发了。
从路线图上来看,乱雾林距离赫云城的直线距离并不远,十几里之外就是其所在,看着近,可如果要从大路上驾着马车过去的话,距离大概要翻几番。
算了算时间,坐马车甚至还不如腿走着快。左右这一行是少不了要走山路的,那就省省这个时间,直接抄近道,直逼乱雾林。
这还是第一次,月和孟橘络肩并肩地在大街上走,以往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方便让他跟着她,如今去乱雾林危险重重,有他跟着,要安全许多,两人也就不得不以这种方式组合在一起,结伴同行。
月的出众也可不是一般的出众,就是哪位大人物驾着马车从路口走过,也不及他引起的轰动。
光是那一头银发,就足以新眼球了,更别说他那妖孽一般的容颜,就是造物主也造不出这样完美的皮囊,和他走在一起,就如同当街撒钱一般,想低调想不引起轰动都难。
一点也不夸张的说,不光是女子犯花痴,就是有些男的看他的样子也看得痴迷,孟橘络粗略的数了一下,从客栈到出城,这一段路上大概有二三十个人一路远远地跟着。
从他们的眼神中,可以看到各种情绪,羡慕嫉妒恨,分的都有,有些人是因为看得痴迷,有些人纯粹是跟着觉得好玩儿,有的人是看着月的好奇,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直到他们出城了还是有好几个人在跟着。
他们同他们保持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也不出声打搅,只是跟着,让你连去喝问的理由都没有。
好在,两人越走越远,后面的人也渐渐回味过来了,有些还算理性的,察觉到了他们要去的方向竟然是乱雾林,便不敢再跟了,好奇害死猫,他们就是在好奇也不能拿命去送。
后面的人终于走了个精光,那种时刻被监视的感觉也不复存在了,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这回是沾了你的光,我可算是明白了什么叫众星拱月,这份殊荣呀,还真不是寻常人能消受得起的。”孟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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