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门里走了出来,随行的张大象、张公瑾的长子,执礼甚恭。
见到皇帝,孙思邈只是拱了拱手,就算是见礼完毕了。
李世民叹了一口气,询问道:“孙神医,弘慎的病情如何?”
孙思邈也叹了一口气:“太晚了,他的病症最早能追溯到十几年前,本来不是要人命的毛病,但是这些年来一直没有好好休养过,再加上当年在草原一阵苦熬,算是彻底诱发了病症的积累。现如今,就算是老道,也有心无力了。最多,让他这段时间能好受一点。”
话说到这个程度,已经算是宣判死刑了。如果是别的医生这么说,没准儿还有一线生机,孙思邈这么说了,李承乾都觉得后世的什么三甲医院都够呛有办法。
见皇帝前来探病,张大象并没有躬身,而是跪地行礼。他知道,在父亲最后的这段时间里,皇帝能降尊屈贵的到病房来探病,已经给足了张家面子。
很奇怪,可就是这样的道理,就连走廊里的众官员,都觉得张公瑾值了。
推开病房,一股浓郁的酒精味道就能熏人一个跟头。
躺在病床上的张公瑾,此时看起来却精神了许多,只是毫无血色的脸,证明他还是一个病人,还是一只脚踏到鬼门关的病人。
别的病人床前都是汤汤水水,到了张公瑾这里就变成了大鱼大肉,还有成坛子的酒。到了这个地步,还真是“该吃吃该喝喝”了。
皇帝的到来让张公瑾大吃一惊,挣扎着却下不了床,只能瞪着床边的妻子要她帮自己起身。
“躺着吧,朕什么时候在意过这些礼节?”
一屁股坐在张公瑾的床边,伸手就抄起了一坛子酒。
张公瑾叹息一声,只能也拿起一坛子酒。
酒坛子相撞,发出沉闷的声音,也不说话,俩人一人灌了一大口酒,张公瑾咳嗽的时候,掺杂了一点淡淡血丝的酒浆,甚至喷到了皇帝的龙袍上。
李世民对此却毫不在意,把酒坛子摆到一边才说:“朕跟你喝酒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最令朕记忆深刻的,就是东突厥大战后的庆功宴,爱卿喝多了,跟薛万彻手把手的在太极殿上说要跳舞,结果跳的跟老太太一样。”
提起过往,张公瑾脸上泛起一丝追忆之色,不过随即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当时的微臣,还不像今日这般羸弱,记得最先喝吐了的,还是陛下您啊!末将依旧愿意为陛下前驱,为大唐开疆拓土,只是怎奈这副身体,却消弭了这雄心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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