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了一秒,拎着早餐就下了楼,放在餐桌上:“那好吧,你什么时候想起来那就什么时候吃吧。”
下一秒,整个屋子里回旋着方尔的惨叫:“不要这样对我。”
终于,方尔套上了自己的睡衣出了卧室门,脸色有点臭,她是知道林森不喜欢有人在卧室里面吃东西的,她倒也不是生气林森不让她在卧室里面吃,她就是想生气。
好吧她其实是想让林森哄哄她。方尔这么幼稚的时候不多,林森给了梯子顺着就下了,搂着她吧唧亲了一口,方尔的气也算是消了。林森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发现这一点的,一个吻包治百病,至少对方尔是这样的。
方尔啃着香菇包喝着烫嘴的豆浆,问林森:“今天怎么这么快啊?”
“因为怕你趁着这时间跑路啊。”林森头也不抬。
方尔脸黑了几秒,事儿都过去了,他究竟还要记多久?她没有记错的话,昨天晚上林森还特意停下来过的吧?就是为了确认这件事,防她跟防贼似的。
“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方尔竖起来四根手指发誓,一脸真诚,可是被林森直接给无视了。
林森扫了她一眼,把刚刚做好的三明治推到方尔面前:“想让我对你放心,只有一个办法。”
“什么?”
“现在就和我去领证。”林森脸上风轻云淡,好像刚刚说的不是领证而是今天会不会下雨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一般。
方尔直接被呛住了,一口包子馅卡在喉咙里上不来下不去,她咳嗽着灌了好几口水才缓过劲儿来,脸色一阵白一阵红。
其实她不是没有想过这件事,两个人的年纪都不小了,她之前用梦想来当做借口的护盾也早就破灭了,林森之于她,不是任何事情的阻碍,只是任何一件事的推力。在知道孙志谦其实和绑架她这件事分不开关系的时候,她甚至想过一脱离这一切之后立马就和林森结婚。
所以现在什么都到了刚刚好的状态,只是林森刚刚那个求婚有些不走心啊。
方尔眼神一转,微微蹙眉:“结婚不是早晚的事儿,急什么?”
林森的手一顿,抬眼看她,嘴唇动了动:“我今年三十二了。”
三十而立,三十岁是人生的节点,是一个男人事业上的全盛时代,他已经过了这个时间,却还有和方尔相守到老的决心。
方尔有时候真的觉得林森挺迟钝的,说好的高情商呢?都喂狗了吗?求婚这么随随便便是要闹哪样啊?关键是他居然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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