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抓住,轻则沦为奴隶,重则生命不保。
所以,即使带着明玉币,也不敢进入其他部落去买东西。
部落之间的贸易,一般在特定的区域(比如大船上)进行,双方协商之后,再约定时间地点以物易物或交款付货。
如此社会情形,小混混弄到两块“牛黄”有多难,可想而知。
但小混混有他的办法——去偷。
这是他闯荡外面世界的唯一办法,不论走到哪里,吃的喝的都靠这个。
他会在靠近某个部落的森林边缘歇脚,耐心等待夜幕降临。
游牧民族基本都是以恒星的时间作息,天黑下来牛羊进圈,人们匆匆吃完晚饭便睡觉。
这时候便是小混混的天下。
他身体小、动作像野猫一般灵敏,进入帐篷不会引起牧人的注意。
吃饱喝足之后,蹿进马厩,牵走一匹马是他最长干的事情。
连夜骑马奔跑数百里,在天亮前连人带马藏进森林,找块舒服的地方睡大觉,再等夜晚来临出发。
要说这也算是一种天意吧,如同任何大小动物总有适宜生存的办法一样,任何人也总有适宜自己生存的办法。
偷——便是小混混在隐秘部落之外适宜的生存办法。
他的身手敏捷,是自小命贱又无人管束,在悬崖峭壁和参天大树上练出来的。
正因为命贱,他的胆量也比隐秘部落的普通人大出数倍。
正因为命贱,在别人被牢牢禁固在深山老林之中,不敢奢望看看外面的世界时,小混混早早就溜出秘道,在满世界瞎混了。
既便如此,寻找稀罕药物“牛黄”还是让小混混费尽了心机。
他一路昼伏夜出,希望碰到部落的庆典活动。
庆典活动人山人海,他可以直接混进人堆,他个头小,一般不会引人注目,即使有人注意到,凭他的本领完全可以轻松逃脱,普通人要抓到野猫一般的他,也是痴心妄想。
最关键的是,庆典活动要宰牛,小混混可以观察到谁是宰牛的匠人,然后跟踪到他的帐篷,便有望找到宝贝“牛黄”。
就这样一路流浪,直到靠近距离遥远的蒙人部落,才让小混混如愿以偿。
乌孙人是汉朝时期进入狼域的,蒙人晚了一千年,在元末明初进入狼域。
考虑到蒙人对狼族的友好,在汉人击败蒙人,一路追杀的过程中,“哮天王”心生怜悯,将其一部带入了狼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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