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繁衍文明和智慧的生命体,
但它们处于进化阶段,
没有形成真正的文明和种族智慧。
依靠本能来生活多于智慧,
这种差别,让它们距离成为智慧生命还有很长远的进化过程。
因此,这类生命被称为类人族。
就比如地精和哥布林这两个种族。
地精拥有高等的智慧,哪怕它们很贪婪,对金钱很痴迷。
但它们高超的地精工艺,让所有智慧种族都认可它们的手艺和地位。
因此,地精属于亚人族的智慧生命。
哥布林虽然懂得劫掠,但它们依旧摆脱不了混乱的天性。
它们聚居在巢穴里,茹毛饮血。
抢劫也不过是生存本能的需求而已,
没有明确的目的,哪怕它们的族群比地精大,
但却也只是被称为类人族的野兽而已。
而对于类人族,各种都是放任自流。
只要不招惹到各族,各族不会故意屠杀它们。
但一旦它们招惹到某个智慧种族,
那么,那个智慧种族就算灭杀了类人族族群,
也不会受到指责。
除非,那些类人族背后有智慧种族撑腰和庇护。
这点,并不奇怪。
类人族也是有智慧的,虽然不高,但趋吉避凶的本能还是有的。
如果生活在智慧种族附近,模仿和效仿智慧生命,
然后“抱大腿”、“当小弟”也不是不可能的。
这能缩减它们种族的进化过程,
那些类人族的“先知”角色,肯定不会放过这些机会。
诺克打上鱼人族的主意,
也是抱着这个目的。
他需要的不是鱼人族的臣服,
他需要的是合作。
与鱼人族“先知”这类的智慧角色合作。
诺克可以教给它们一些有用的知识,
换取鱼人族的服从和付出。
当然,这一切的基础上,还要建立在武力威慑下。
诺克虽然暂时制服了鱼人首领和这个蓝皮鱼人,
但想要真正威慑住它们,
还不够。
因此,诺克选择了威胁。
拿小鱼人威胁鱼人首领,
让它们和自己“谈判”,
稳住它们后,诺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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