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斗,小旗一石二斗,步军一石(守城的全支,屯田的支半)。
此外,恩军一家四口以上的支一石,三口以下支六斗,无家口的支四斗。军士的衣服也是由朝廷统一分发,岁给冬衣、棉布,夏衣、夏布,出征时额外分发胖袄、鞋裤。
卫所制度共有两级: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有指挥使;卫分五个千户所,每一所一千一百二十人,有千户;千户所分十个百户所,每一所一百一十二人,有百户;百户所下有两个总旗,每一个总旗领五个小旗,一个小旗领军十人。
根据各地方的地理险要,进行卫所的分布:小据点设一所,关联几个据点的设一卫。
集合地方的若干个卫所,设立都指挥使司,作为军区的最高军事管理机构,长官为都指挥使。
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全国共有十七个都指挥使司,内外卫共计三百二十九个,守御千户所共计六十五个。这十七个都指挥使司分别隶属于五军都督府。
卫所军士的军粮来自于屯田。军队屯田这种方法学自于汉朝的赵充国,在边塞之地屯田开垦,一部分军士守御,一部分军士种地。
军队屯田的目的在于省去运输过程中的消耗和充裕军队的军粮,从而减轻朝廷的负担,使得战斗力量与生产力量协调一致。
在明朝,除了边塞地区的卫所进行屯田,内地的卫所出于生计考虑也先后屯田耕种,每一军士授田五十亩,由官府供给耕牛和农具。
在开始几年,由于土地是生地,产出有限,所以免纳田租。之后,土地成为熟地之后,每亩纳税一斗。
朝廷规定,边塞的卫所三成军士守御,七成军士屯田;内地的卫所两成军士守御,八成军士屯田。
按照制度设计,通过屯田的方式,卫所的军士基本可以实现自给自足。
然而,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腐败。和文官系统一样,军队里面也盛行腐败,而且比文官更为狠辣,吃兵粮,喝兵血。
朱元璋曾经愤恨地指出:那小军每一个月只关得一担儿仓米。若是丈夫每不在家里,他妇人人家自去关呵,除了几升做脚钱,那害人的仓管又斛面上打减了几升。
待到家里过来呵,止有七八斗儿米,他全家儿大大小小要饭吃,要衣裳穿,他那里再得闲钱与人?
是啊!一石米在人口多的军士家庭中,连基本的吃饭都不够,哪还有余粮添置衣服啊?哪还有余粮孝敬上官啊?
军士们活不下去,只好逃亡,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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