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东偏北:日本国
正南偏东:大琉球国,小琉球国
西南:安南国,真腊国,暹罗国,占城国,苏门答剌国西洋国,爪哇国,湓亨国,白花国,三弗齐国,渤泥国
之所以当时的大明没有开拓海洋,不是因为大明的君臣目光短浅,而是因为没有开拓海洋的经济需求。
当时的大明是农业国,工商业不发达,不需要海外市场倾销商品;疆域也很辽阔,而且占据东亚风水宝地,不需要全世界抢占殖民地;人口足够多,不缺劳动力。
所以,当时的大明就是一个富有的地主,拥有着全世界最灿烂的文明和数之不尽的财富,根本用不着,也犯不上去抢劫周边的其他国家。
内地的土司也和藩国一样,需要定期向大明进贡,酋长继承也需要得到大明的册封和认可。同样的,大明也从不干涉这些土司的内政。
但两者也有明显的不同。藩国使臣由礼部主客司接待,藩王的册封承袭由皇帝下诏旨;领兵的部族土司归兵部管辖,土府土县则隶属吏部。
土司平时有向朝廷纳税、开辟并保养驿路的义务,战时则有调兵从征得义务。
如果土司不听朝廷诏令,甚至反抗朝廷,被平定后则取消自治权,原统治区直属朝廷,即所谓的“改土归流”。
土司衙门有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长官司、土府、土县等名称,长官都是世袭罔替,在地方上有一定的辖地和土民,总称土司。
土司与朝廷的关系实质是相互利用。土司借用朝廷的权威震慑治下土民,从而肆意奴役剥削;朝廷则是用空头的官爵笼络有实力的部族酋长,从而维持地方安宁。
整体来看,在明朝的西南、西北存在着大量的少数民族,这些少数民族在生活习惯、宗教文化、礼仪文字等方面与汉民族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湖南、四川、贵州三省交界处是苗族的活动中心,向南发展到了贵州;广西则是瑶族、壮族的根据地;四川、贵州、云南三省交界处是彝族的根据地;四川西部和云南西北部是摩梭人的活动区域;云南南部是傣族的活动区域;四川北部、青海、甘肃、宁夏是羌族的活动区域。
在上述区域中,除纯粹由土官世袭治理的土司外,部分土司还有一种流官制度。流官是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具有一定任期而非世袭的地方官。
在这些土司中,大致以土官为主,以流官为辅。与之相反的,在边疆设立流官的州县中,也有不同部族的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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