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死的时代,这样的追求与时代格格不入,是不是有点太老派了,但没有办法,扎根在骨髓里的审美无法改变,那就只有忠于自己。
不同的是,上辈子林轩自身能力有限,只能沐浴在那些大师的光辉下,而来到这个世界,他却可以用那些灿烂的作品去鼓舞这个世界的人们。
林轩现在也不缺钱,按照马洛斯需求来讲,人满足了最基本的吃饱穿暖的生理需求,就开始关注自我精神方面的需求,所以,他希望自己做的事情的是有意义的。
就像他选择与蔡凡专辑硬碰硬,证明好音乐比好人设更重要,对他自己来说,这就是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告诉那些音乐人认真做音乐是会被大众认可的。
参加《乐队的春天》,为独立音乐发声,把那些认真做音乐的人推向台前,这对他来说也是有意义的事情。
写《东方之珠》也一样,如果有那么一丝希望用作品唤醒一些人的心灵,让祖国变得更好,他愿意用尽所用的力气。
林轩不是那种无欲无求的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他最终愿意站到台前,野心不是来自于金钱,而是来自于《那些年》的一句话:希望这个世界,能够因为有我,而有那么一点点的改变。
一般来说,这个目标太过宏大,很不切实际,但林轩怀着上个世界那么多文艺知识,这个目标并不是那么遥不可及。
或许这就是他重生的意义所在。
所以,如果有可能的话,他更倾向于把那些在他看来有意义有重量,能够引人思考的作品带到这个世界上。
这也是他两次临时换歌的原因。
张非将目光落在林轩身上,道:“小林,你的歌写好了吗?给我们唱一下吧。”
其他人也将期待的目光落在林轩身上。
林轩收回思绪,笑道:“这首歌是一首英文歌。”
林轩上辈子英语能力不怎么样,这辈子原主倒是英文能力很不错,尤其是口语能力很强,很外国人对话没有任何问题。
“英文歌?”张非露出惊讶的表情。
林轩点点头,道:“这首歌是国际上发声的事情,所以我想用一首国际的通用语言来写歌。”
众人都是点点头。
林轩又笑了一声,道:“不过,除了这首歌,我还写了一首中文的诗,我是这样安排的,到时候先是诗歌独白,然后唱英文歌。”
歌曲中有独白其实很正常,诗歌有时候和歌曲搭配能碰撞出别样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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