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的精髓,在于行政体系和监察体系的互相独立。这种精髓也体现在官员的任命上,刺史普遍比较年轻,官职小,任期短,在地方上没有太多的根基。也正因为刺史的这些特点,反而对各郡太守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这也跟当前我国实行的巡视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妙。
当然,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刺史制度也不例外。由于刺史直接同皇帝接触,又能决定地方官员的进退走留,甚至是生死存亡,对应的,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长时间得不到纠正,慢慢地,越来越积重难返。
西汉后期,尽管刺史的主要职权名义上并未变化,但在具体执行公务时,很多刺史却做出了一些超出自身职权的事情。比如镇压暴乱。处置流民等等,不断侵占各郡太守的权力。这个阶段,刺史开始由监察官逐步转向地方行政长官,刺史的地方官化进程悄悄拉开了帷幕。
一旦像刘焉建议的这样,把刺史变成州牧,统管一州的军政,就形成了很强大的地方势力,逐渐有资本和中央政府叫板了。
待到王莽篡汉称帝后,为增强地方实力,以便于镇压地方叛乱,正式将刺史改制为州牧。这个由刺史进化来的州牧,不仅有行政管理、统兵作战的权力,并且被授予大将军称号,爵位还可以世袭。
至此,最初的刺史制度,终于发生了量变到质变的变化,形成了监察官向地方行政长官的实质性转变。光武帝刘秀创立东汉王朝后,一定程度上对州牧制度进行了反思,于建武十八年,改州牧为刺史。刺史职权也大体恢复为监察。
只是东汉初期的改革,并没有彻底解决刺史制度的弊端。相反,东汉初期刺史的权力,行事的方便,远远强于西汉时期。加上王莽当政期间遗留下来的恶劣影响,刺史地方官化进程逐步加快。
东汉灵帝时期,政治腐败,各地反政府武装暴动风起云涌。中央政府力不从心,不得不加强地方实力,以应对时局。这种背景下,刺史改州牧的言论死灰复燃。
这种言论,主要的观点有两派:一派认为,一般都是大官节制小官,可刺史作为小官,反过来节制郡守这样的大官,不符合政治秩序;另一派认为,天下大乱,必须要有资深望重的人去震慑,只是资深望重的人不能仅仅是刺史,必须得改为州牧,以示隆重。
州牧制度是分封诸侯国制度的变种,本质上极易造成地方势力过大。东汉末年,正是因为州牧制度,客观上导致了群雄割据的混乱局面。
州牧制度之所以会导致军阀割据,主要是因为在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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