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国家并没有因失去一个暴君变的更好,于是,我又带人杀了鼓动我杀王的贵族,把王的弟弟给扶上去,可这时,我得罪所有人,王国之大,东至杰宾,西至圣城,几百几千里的土地,却没有我站的地方了。
我的妻儿都被暗杀了,我教过的弟子,拿着剑对我。
我的老师们,说我是叛徒。
我就离开了阿拔斯,四处流浪。”
恩奇都就像是正说一个事不关己的故事。
蓝胡子又道,“你为什么不当王,拯救你的领民?”
“我不佩,我拿拿剑还可以,但剑无法让干旱的土地长出小麦,无法让不公的案件得到平反。
我当王只能以杀戮治国,甚至还比不去死去的吉尔伽美什,至少,贵族怕他,而不怕我,人要有自知之明。
当我明白这道理后,我的剑越来越快,出剑时不怕死,也无杂念。
我的身体损耗越来越严重,但是单打独斗下,再没人可让我受伤,我也越来越热衷提升实力。”
蓝胡子又道,“你那把是什么武器?为什么不用真剑?要用一把没开锋的铁条。”
恩齐都拿出铁棒,上半身被各种武器砍掉部份。
“这铁条,跟无数好手交战过,他们的记号都留下于此,这剑靠他们的砍杀而成,集众英雄之力而改变形状,他才是最强的剑。”
本来铁条还要两分口径,但都在交战途中,被其他好手的武器砍去几分。
“不,还有英雄五剑,你该听过吧?”
“你们世界的圣剑,我知道。”
“你应该去找那些剑的主人,让他们也在你剑上留下记号。”
蓝胡子一方面理解恩奇都的追求,一方面又想让他去让那些手持英雄剑的英雄王受伤。
“现在最强的剑,就是七星剑,消灭巨人的圣器,也是屠龙之剑,就在意大利,布兰.查曼手中。”
布兰用黑胡子假死之事,跟柴苏联手诈骗自己,已经随着通峡之战曝光。
她对血亲之仇黑胡子更加痛恨,连带布兰等人也是。
海贼杀人如麻,即便一时的恩惠,但他们最终还是会考虑利益,这便是自私自利的人性。
“杀了巨人的,不是一个叫阿诺的剑术高手吗?我路过岸边时,听一些海员说过,这人是北意第一快剑。”
“他就是布兰的手下,远比不上布兰,没有人能用剑胜过布兰,连轰动黑海的帖木儿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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