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是死到临头而已。”
“你觉得我不曾防范过你刘家?不会留任何后手?”
“你做了什么。”
“你的妻子和儿子......”
“这些算什么,要不是我从万象宗购买了一个摄魂符,还险些拿不住你......你......”
刘翔迟疑了一秒,就是这一秒钟,高歌从系统里掏出了天子御魔剑,直戳刘翔的心脏。
等他反应过来,眼里就只剩下不可思议和死不瞑目了。还好他没有去收买常遇春,不然就会早一点被高歌发现了,将他的尸体,挂在大明帝国最边缘的城墙上。
“哎,没想到,刘家也是作茧自缚,既然有了谋反之心,定不可轻易饶恕,来人,速速传令,将刘翔刘家之人一干人等尽数擒拿问斩,一个不留。”高歌果断的传达了命令。
司马懿却是欢喜异常,连连称是,“谨遵圣上口谕。”
就这样,刘家的阴谋暴露在整个朝堂上下,百官无不激动万分,声称替京都拔去了一颗毒瘤。
高歌手里拿着的天子御魔剑是一把神品的武器,是杀人越货,越级杀人的必备良品。
武器分为下品,中品,上品,地品,天品和神品。
高歌第一次近距离的杀人,看着天子御魔剑上的鲜血,周身泛起一阵波澜,一股强烈的狠意涌上心头,如果不是今天攻打清雾阁的机会,自己不变得更强,那么我就会变成别人剑下的亡魂,这是高歌第一次有了对变强的紧张感,是对自己的要求。
“这一场战争我不仅要赢,还要赢得漂亮,我要赢回朕的未来和希望,赢回百姓的信任和对天下的雄心,赢回国家未来的昌盛。”这一声声冲破于天际的宣誓,中军内外士气大增,百姓心潮澎湃。
“大明帝国,要强大起来了,朕做了不到三千年的缩头乌龟,也该伸一伸头颅了。”
接下来,凭借着常遇春出奇的战术和他的碾压式的实力,外加上士兵的士气高涨,战争就像是单方面的屠杀,敌军早已无心再战,纷纷落荒而逃,可是高歌不会给他们机会。
他早就吩咐过常遇春与司马懿不要给他们任何逃跑的机会,所以仅仅半天的功夫,敌军上下就被屠杀殆尽,连清雾阁的首领的首级,也被常遇春随手割取了。
这一次的战争胜利,令大明帝国的士兵,个个神色坚毅,用尽了每一刀每一剑耗尽了全力打出来的胜仗。这一次的考验,高歌带领的大明帝国做到了。
这一仗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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