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小一只送到了金山寺,那边也没有多余的人力照顾孩子,原文就说,法明长老在捡到江流儿之后,拖人照顾直到他能自食其力,而现在的这个任务恐怕就得落到阿难陀身上了。
接下来三人分头行事,阿难陀去金山寺那边负责把法明长老勾搭出来,罗炜和摩柯迦叶则七手八脚的把婴孩往半片船帮子上安置。对于这俩货露出的更多的马脚,罗炜已经无力吐槽,只能选择假装没看见,倒是摩柯迦叶想起了一件事:“哎呀,差点误了大事,血书,血书还没准备呢。”
被他这么一提醒,罗炜还真想起了这一茬来,从船上的一堆物件里扒拉出一把小刀,刀尖点指摩柯迦叶,猥琐道:“夫人乖,咱先脱了衣服,再放点血哈!”
半个钟头过后,摩柯迦叶拢着破破烂烂的衣襟,泪眼汪汪的咬牙切齿道:“混蛋,恶棍,杂种,畜生,你,你,你,你不是人……”
罗炜贱嗖嗖的舔过刀面,然后“呸呸呸”了好几声:“我说,你没啥血液疾病吧!”
摩柯迦叶继续骂骂咧咧的舔舐自己快被戳成筛子的十根手指头,没错,罗炜以他之血,在一块手绢上,歪歪扭扭的写了一封和电报的风格有的一拼的狗·爬字血书:“父陈光蕊,母殷温娇,父被杀母被占,恶徒乃刘洪,牢记父母仇。”用的还都是简体字,也不知道唐僧未来看到这样的血书会是怎样的心情。
就这么二十四个字的“电报”已经让摩柯迦叶痛不欲生了,真不知道那些用血书洋洋洒洒写出通篇豪迈之语的家伙是怎么做到的。对了,原文中的唐长老还有一重身份,就是传说中的“九趾高僧”。没错,殷温娇对自己狠,对孩子更狠,竟然为了留记号,生生的把他左脚的小脚趾给咬了下来。
罗炜看着被扒得光溜溜的江流儿两双乱踢腾的小脚,研究了半天实在下不去那嘴,于是把孩子举到摩柯迦叶面前:“咬一口吧!”
摩柯迦叶惊恐道:“咬?什么?”
罗炜解释:“做个记号呀,你看吧,这个年纪的小男孩都差不多,天知道长大了之后谁是谁呢,如果这会儿就让他缺点零件什么的,到时候验明正身也更容易不是?”
这货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貌似还挺有道理的,摩柯迦叶吞了吞口水,还想辩驳:“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罗炜摆了摆手:“此话差矣,都出家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四大皆空,多点什么少点什么又有何干?”
“可,可是……”摩柯迦叶纠结了好一会儿,这才继续道,“能不能别用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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