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之期,鹤仙人只是可能会来夺取自己的性命,但是若放了方丈,只怕今后随时都会被追杀。
“好,那我放了你一马,今后切勿再来找麻烦,不然下次必然要夺取你的元神,让你彻底形神俱灭。”凌云道。
这个黑衣人体内的宇宙中,凌云的元神逐渐地退去,那红色的斑点消失在茫茫黑暗的宇宙中,只有方丈的元神孤独地留在了体内,心中暗暗冷笑。
没等凌云反应过来,那个控制了黑衣人的方丈元神,已经主宰了这具躯体,手中逐渐地颤抖,一根利刺从手心生出,竟是一根锋利的骨刺,上面还带着斑斑点点的血迹,似乎是刚从那黑衣人体内拔出。
而凌云第一次尝试成功分神术,还未从自视元神中回过神儿来,双目紧闭,似乎在苦思冥想中。
一旁的阳灵绫,两只乌黑的大眼睛,只忧心忡忡地望着凌云,压根不管不顾身边的其他事物。
那方丈控制了黑衣人的身体,手中忍痛握着骨刺,脸上露出了冷笑,暗暗道:“你放我一马,没错,我只能说,让你死得少点痛苦,算对的你了,本来可是要将你生生折磨至死,至于那小妞,正好拿来尝鲜,老子可好久没尝-过-女人的滋-味了。”
凌云始终闭着眼睛,神色安然,陷入一种冥想的状态。
那方丈打量了一下形体初具的阳灵绫,那娇小的身体,十分可口,不禁地咽了一下口水,更增加了几分置凌云于死地的决心。
方丈早已将那具黑衣人的本体元神吞噬,操纵着这具身体,逐渐地步步靠近凌云,手中沾着血的骨刺沁出了汗水,他紧张地期待着一击必中,否则吸取了强大灵气,元神一统的凌云,能够轻易将自己碾压成齑粉。
所有的亡命之徒,几乎都是极度的风险偏好之人,为了极小的利益,可以不顾一切,昏头昏脑,齐人攫金一般地旁若无人,铤而走险,甘冒极高的风险。
大概这是人类群体中一个最为特殊的群体,历朝历代,揭竿而起的造反者,那些勇于冒着掉脑袋风险格-命之人,无不是这种风险偏好者,只是他们比亡命之徒更加理智,所为的利益更加无私,成功了便是名垂青史,失败了死无葬身之地,风险之大,回报之高,堪称奇货可居。
方丈便是这种亡命之徒,明知偷袭凌云的风险之大,但是为了那成功后雪耻报仇的痛快,还有旁边这小妞占为己有的舒爽,甘愿冒险。
凌云早已心知方丈不会心甘情愿地认输投降,必定内心暗藏了毒计,以为自己疏忽之时,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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