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丈量统计和安置都完成的差不多了,曾华准备在各郡县实行均田制。
按照曾华新政策大纲的规定,百姓初生为黄,4岁至15岁为小,男子16岁至20岁为中,21岁至59岁为丁,60岁以上为老。每年一造计账,两年一丈量,三年一造户籍。
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授粮田八十亩,杂田二十亩。粮田用于种稻麦粮食,杂田用于种棉麻。粮田和杂田按土塙肥瘠定为上、上中、中、中下、下共五等,而每年按收成分大丰、丰、平、歉、灾五级。土地每人满十六岁时授一次,允许买卖。
赋税以田地为基础,大丰满征、丰征九成、平征八成、歉征五成,灾年则免赋税,再按土地等级每年每十亩粮田纳粮若干;杂田每十亩纳绢(或绫、絁)若干,绵若干。
再行市易关税制,全梁州统一关税,按不同的商品在交易的时候一次性征收不等的交易税,其余时候可自由在梁州境内通行,不必再纳税赋。而盐、铁、铜实行官府专管买卖。
设立工匠场,按分冶炼场、铸造场、锻造场、工械场、木工场等若干,按专长分工匠于各场,按技艺高低分工匠有一至十级,按等级每月领粮绢月薪,再统计每月加工制作多少工件再领津贴。更设丰厚奖金数等,奖励发明创新和功绩卓著的工匠。
在官制上,曾华准备将梁州治下分郡、县、乡三级,设郡守、县令、乡正三级行政官员,掌地方治理,主要工作是劝农赈贫,讨猾除奸,修路整渠,兴养立教等行政事务。
设郡都尉、县尉两级军事官员,掌握当地民兵的日常训练及管理,协助靖理地方治安以及协助从民兵中招募地方守备军队。
设三十二名提刑巡视官,掌依律断事、振扬风纪、澄清吏治,主要工作是勘察刑名、接讼断案、监察巡防等司法工作。
而官员不另授田地,只按品级每月发粮、绢以为俸禄。
在教育方面,准备设郡学、县学、乡学,凡百姓家中六岁小儿都可免费入乡学,十二岁可考入县学,十六岁可考入郡学,满十八岁之后可参加大考,入读梁州高学。按照曾华的设想,只有从梁州高学中出来的人才可以入文官职,开始做官。
曾华开始在汉中将士官营改设为武备预备学堂,招收乡学读完者或军功者子弟或军中阵亡遗孤,十六岁合格者或入军中任见习士官,或考入由教导营改设的武备学堂,就读四年后入军中任军官。
不过在这之前,曾华进行的是军制改革,因为他知道军队是他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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