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唯一的方法,便是引蛊。 把你体内的蛊虫引到我的体内,这样,你便可不必再受那生不如死的折磨。
可卿儿,你不知道。
一个从来没有沾染过“荤腥”的男人想要引蛊,唯一的办法便是把自己交出去。蛊虫是肮脏之物,对于蛊虫来说,一副干净的躯体没有任何吸引力。
我慕容逸辰活着三十多年,从未碰过任何女人。我想救你,便只有把我的自己交出去。
卿儿,怎么办呢我不愿意委屈自己,更不愿随便找个女人将就。
所以我才会背水一战如此欺负你
约摸过了两柱香的时间,果然如同慕容逸辰说的一般,从我伤口里爬出来的蛊虫越来越少。
为了以防万一,他又让我等了一等。
最后,直到一盏茶的功夫过去,伤口里再无任何东西爬出,他出把我的手放开。
“你自个儿包扎吧,天要亮了。”慕容逸辰起身,把自己的手腕包扎好后,便给我丢下了这么一句话。
我看着他推开了窗子,便开口道“以后,你莫要来了。”
他的身子顿了顿,却没回头。
我见此,又加了句“我很感谢你为我解蛊,但这一辈子,我都不想再见到你。”
慕容逸辰听言,深吸了口气儿“你不必谢我,你的曼妙,我也享受得很好。”说罢,他转头冲我一笑“愿你安好。”
你不必谢我,你的曼妙,我也享受得很好
慕容逸辰的话,一遍又一遍的在我脑海里重复着,挥之不去。
慕容逸辰,你就连走,也不忘了挖苦我,讽刺我,是么
呵交易你明明知道,我宁愿死,都不愿违背自己啊
我无力的坐在地上许久,直到天渐渐亮了,才跌跌撞撞起身去把窗子关好。
看着手腕里不断溢出的鲜血,笑了笑,却并没有包扎。
原本我还想着,满屋子的糜味儿该如何去除。这下,倒不必担忧了。
浓浓的死鱼味儿,早已经掩盖了一些不是吗
只是,味道儿可以掩盖,身上的片片红牙印该怎么办呢虽然那些痕迹在旁人看不到的地方,可擎苍每日都会亲自为我更衣,他,总能看到。
我呆呆的坐在铜镜前,想了许久。最后,终是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我咬了咬牙,犹如蛊虫发作般狠狠的挠着爱痕所在之处。
“唔”疼火辣辣的疼
原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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