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
“就从这里开始吧。”
确定了目标之后,张宝仁便连同一口一同收拾了自己这段时间在此处留下的痕迹,接着最后转头再次打量了一下强森的这套有些简陋的豪宅。
不由而叹了口气,“哎…这么好的地方,可是终究是要离开了。”
不是因为他现在要继续调查上司的下落,所以要离开。
调查的事还没有个准信呢,才刚刚确定了一个初步的目标,之后是怎么样还不知道。
这种工作一般都得慢慢的来,所以他现在其实还正需要一个安身之所。
所以并非是需求的问题。
也不是因为这个高级住宅区,时常需要户主的个人身份信息认证才能够应付过去的安全检测,让不属于此地住户的外来闲散人员无法在这里长久的生活下去。
对于有着张三的丰富经验的张宝仁来说,这不算什么,连脑子都不用动,分分钟就能搞定。
真正让他没办法再呆下去的问题是这栋房子的产权属性。
当年强森父母购买这栋房子的时候,所签署的合同是一个非常坑儿的“至尊租赁与购房优惠变化协议书”。
只看名字可能看不出来什么。
具体的内容大概便是买家先交一笔等于房屋价值1成的保证金,以少许的价钱就能先行住进房子,然后剩下的钱分为75年依次支付给卖家。
但是和正常的买房不一样的是,根据这张合同,必须将贷款全部还完之后,这时候买家才能获得这栋房子的最终所有权。
房子才能真正的属于你。
在这之前相当于租,但也不能完全说是租。
因为说房子不是你的,已经签署了合同,在接下来如果没有断供行为,那么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可以将你从家里赶出去。
可说是你的又没有任何直接证明。
如果断供了,按照合同你便和这房子没有任何关系了。
之前的保证金也不会退,所以才叫做保证金。
立刻续交也没用。
等于说之前的投入全都白费了。
甚至还有可能反而背一笔债务…
就是因为这将强森死死的套在了这里,保证金再加上几十年的投入成本,谁能舍得丢了?毕竟这个地方又不是什么偏僻的只有账面价值的荒郊野岭,这可是真正的受人追捧的风水宝地。
再还上几十年的贷款就能够回本变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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