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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中说过,不管男子或者是女子,都是可以练武的。但还是说了一点,练武需要资质,而且前文也说了,寻常百姓家,能出个三阶武者,都能算得是是极少的了。
要不然,你以为在闹市口闹事的那个王石,只不过是三阶为什么没人敢招惹?就是因为大部分百姓都打不过他,所以才会让他那般的嚣张跋扈。
所以说,若百姓厉害的那一批全都是一阶、二阶的。在这种情况下,在这种封建社会形成的风气,大概也只会是这般。
女子在家中做工,男子在外面打拼,这样的一种局面。
古代,对青楼女子穿衣,是有要求的,就比如元、明时期。
元朝规定娼1妓只能穿穿紫黑色上衣或者黑色背心。《元典章》卷29《礼部二·服色·娼妓服色》记载,因为“娼1妓之家多与官员士庶同着衣服,不分贵贱”。
至元五年(1268)中书省规定,“今拟娼1妓各分等第,穿着紫皂衫子,戴着冠儿。”
《元史·舆服志》记载:“仁宗延佑元年冬十有二月,定服色等第:娼家出入,止服皂褙子……”皂褙子就是一种黑色外衣。
褙子明代被称为披风,清方以智《通雅·衣服一》:云“褙即背也,元以来女服褙子。”
元朝不仅规定了妓1女的着装,甚至还规定“娼1妓之家家长并亲属男子”要“裹青头巾,妇女带抹子”。
明朝基本上是沿用了元朝的规定。《明史·舆服志》和《明实录·太祖高皇帝实录》均记载。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下诏:“乐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
也就是说,妓1女之类的从业者必须统一戴着“角冠”,穿黑色的褙子。
男妓,指从事色1情行业,提供性1服务的男性,在古代中国,提供性服务的男妓称为娈童、龙阳等。
明代时称为小官,清代则称为相公或象姑,开设有象姑馆。男妓有时亦被俗称为兔子。在现代,为他人提供服务的男性俗称为牛郎。
在明朝,象姑馆生意兴隆,门庭若市,都把它的对手妓1女比了下去。男妓是一项古老的职业,从古代就存在着数量庞大的男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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