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谈一谈案件的有关问题。
四月二号,处理完手中事物的李晨乘坐飞机前往北河省。
三号早上八点钟,李晨从酒店钟出发前往审判院。
八点半。
“喂,姜法官,我是李晨,我到审判院了。”
进入审判院,李晨便开始联系给他打电话的法官。
“哦,行,我知道了。”
对方手头上有点事要处理,让他先在立案等候。
九点二十,李晨听到有人喊他,便站起身来应答。
“李律师是吧,跟我来吧。”
那人看了李晨一眼,李晨则是跟在他的身后一同进入接待室。
“你先在这里等一下,姜法官一会就过来。”
“行,谢谢啊。”
李晨微笑点头,那人点头示意随后离开接待室。
坐在接待室的椅子上,李晨又一次思考接下来的对话…
二十分钟后,接待室的门人推开,李晨也是站起身来望向开门的方向。
那人中等身高年龄大概四十来岁,带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比较斯文。
“不好意思啊,久等了。”
姜法官推开门后看向李晨笑呵呵的打着招呼:“手里有一个案子,比较紧。”
姜法官走到他的对面后坐下:“你也坐吧。”
李晨闻言后重新坐下,姜法官继续开口说道:“你这个案件呢我给院长看过了,他那边也比较重视,今天叫伱过来主要有两点原因:
第一呢,是有关于案件的情况。
你这个案子曾经在我们这边也是挺轰动的,而你这边是替养父母这边作为诉讼代理人。
而他的养父母不同其他的养亲关系,因为张学舟本人是被另一方购买的而非领养,这么说你能明白么?”
“这个我知道。”
李晨闻言后开口解释:“姜法官,关于我的诉讼代理人是否有权代理张学舟提起诉讼的问题,我也在起诉书第二份里做出了许多答复。”
“第一,我的当事人并没有任何虐待张学舟的情况,而张学舟也没有说有关的问题,相反,他还曾在自己的遗书过简要说阐述过这类的问题。
第二,关于购买的问题。
我方养育张学舟的来源虽然不合法,但这种不合法的途径却是一种互相成就的关系。
张学舟的亲生父母不想养育张学舟,以七千块钱的价格转让了出去,而张学舟的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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