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时候,比现在更让他开心。
稚嫩的孩子,并不清楚为什么自己可以动。他只想到,也许和被蛇缠过有关。
所以,依靠着那条手臂,硬生生爬到老树下,扯来树藤,缠在自己身上。
这件事他做的很辛苦,甚至差点被一只路过的野猪咬死。
好在那只野猪似乎已经吃饱了,而且对人类没有太大兴趣,哼哼唧唧将他撞翻在地就跑了。
许多天里,法尔斯不断重复着同样的事情,渐渐的,他两条手臂都可以动了。
然后是腿,腰,脖子……
他吃过蛇,也吃过狐狸,甚至连狼和豹子都吃过。
这些野兽,每一只都让他在死亡的边缘徘徊。幸运的是,他每一次都撑了过来,而对方,则成了食物。
也许一年,也许两年,当真正像个普通人一样直立起来的时候,法尔斯的心情激动到极点。
他恢复正常了!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过正常的生活!
这两年的日子,简直就像一场噩梦。时刻活在噩梦中,让法尔斯的心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但他还是决定,回到城市里,寻找自己的父母。告诉他们,不用再担心自己的病。
怨恨自然是有的,但当时只有十岁的法尔斯,更希望能回到父母的怀抱。
然而,当法尔斯回到城市的时候,父母看到他却满脸惊恐。
久别的重逢,并没有任何喜悦可言。最起码法尔斯自己的喜悦,无法感染整个家庭。
他有了一个刚出生一年的弟弟,很可爱,已经会自己歪歪斜斜的走路了。
可父母却把弟弟抱开,不敢让法尔斯接触。因为两年里,法尔斯经历的日子,不是人类可以想象的。他身上那股气息,有着浓浓的血腥和黑暗。
当门窗全部关好后,当法尔斯以后自己也许洗个澡,可以让父母的心情更好一些时,却发现父亲从卧室出来。
他手里拿着一把双管猎枪,表情充满后悔和恐惧。
“对不起,孩子,你一定要死……”父亲这样说。
法尔斯无法理解,为什么?
也许是为了让他死的明白,父亲告诉他,早在两年前,当确定法尔斯不可能活着离开深山时,这对父母就打算要开始新的生活了。
随意抛弃一个八岁的孩子,把他丢在满是野兽的深山中,这是毫无疑问的谋杀。
为了摆脱这个罪名,他们买通了一名医生,为法尔斯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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