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说。
亚伯满意的点点头。
“干得好!”他夸奖道。
安德莱斯微微笑了笑。
继续沉稳的操控着方向盘。在另外几辆黑色的凯雷德改装SUV的保护下,驾驶着车辆朝着目的地行进。
亚伯目前手下,在武力和安保方面主要有三个人在负责。两个是最开始的林肯和罗斯福,另外一个就是后面加入来的巴斯克人安德莱斯。
林肯和罗斯福都是美军退役,只不过一个是前精锐特种部队,一个是普通的海军陆战队。
林肯高大,身形威猛,性格虽然憨厚,但是长相凶狠。普通人一看到他的样子就会胆怯,毕竟那种黑色的皮肤对于外人来说也是一种威慑。
这个妈宝傻大个,在他的妈妈被亚伯送到科罗拉多州去享福以后。
基本上可以说是对亚伯死心塌地,因为他的妈妈在临走前的时候说:“林肯!我的孩子!塞弗罗萨先生对我们家比上帝还要仁慈!他已经答应了我,要给你找两个最棒的黑姑娘当老婆!生一堆可爱的小宝贝!所以听我的话,从今天开始你就要给塞弗罗萨先生挡子弹!听到了吗?!”
林肯的单人战斗力,在不依靠计谋和武器装备的情况下,绝对是亚伯目前手下第一的存在。
估计和奥尼尔PK,奥尼尔可能被他10秒钟秒杀。
憨厚的林肯也成为了亚伯的随身保镖,毕竟他这审美观很非洲很原始人——亚伯觉得漂亮的各种好莱坞美人,对林肯来说都太瘦弱,太娇小,没啥意思。
和傻大黑粗的林肯相比,罗斯福细心,各种特种部队的战斗技能烂熟于心。而且大概是因为从精锐的特种部队退役的原因,他在退役美军里面很有人脉。一手操持起了最初的橙红安全,现在更是在科罗拉多州训练亚伯的PMC武装。
但是正因为罗斯福太聪明了。
亚伯反倒是不敢用他。而且他和美军的联系很严密,亚伯都怀疑五角大楼或者FBI之类的有没有给他任务。
要不是命运烟雾没有对他起反应,亚伯早就把他给踢开了。
至于安德莱斯。
目前来说反倒是亚伯最放心的一个保镖头子。
原因很简单。
放诸全世界,除了他以外。现在没有任何一个人,一个国家一个势力,敢一次性收留这么多的巴斯克人!
如果是普通的巴斯克人还好说。但是这一帮巴斯克人,可全都是前BOOM分子还有他们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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