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完电话又去看你那个剧本,一时忘了。”
姬予哭笑不得:“我说呢,行吧,那你好好看,争取早日开拍。”
“你还是多赚点钱,把经费凑够再说吧。”陈度打趣道。
“你也一样。”姬予笑道。
虽然资金缺口很大,但现在找到路子,姬予又觉得,只是时间的问题,所以并没有什么值得忧虑的。
挂断电话后,陈度又把徐明星的照片发了过来,的确是他。
第二天上午,姬予去了徐明星的公司签约。
这也是昨天他留的一个心眼,到公司签,总比在咖啡馆签更靠谱——就算公司可以布置,但还留了一晚上查他的底。
虽然十八岁的姬予,在人际交往上还有些欠缺,但这点小心思还是有的。
出门前,姬予和林鹿对姬洁说去找陈子琪玩,而陈子琪也是这样的说辞。
两方家长都笃信不疑。
明涂的办公地点并不在市中心,不过也不算太偏,在新区的一处写字楼直接有一层都是他们公司。
“我以为你不一定会来。”
再次见面,是在徐明星的总经理办公室。
这一次的他,可能是环境或者身份带来的光环,虽然还是那身条纹短袖衬衣,但感觉又不一样了,不再像业务员。
“我还是来了。”姬予笑着坐下,林鹿和陈子琪坐到旁边。
“你好像对我……没那么好奇。”
徐明星有些惊讶,随后又笑了起来:“不过也对,你不可能不了解一下,虽然你年龄不大,但没有一定的经历,写不出那首《倔强》。”
“喝点什么,咖啡,可口可乐,还是茶?”坐到旁边的沙发上,徐明星问道。
“不用客气。”姬予举了举手里的矿泉水。
徐明星一愣,哑然失笑起来:“别这么警惕,我不卖人。”
不过他也没再坚持,拿过合约道:
“你们先看看吧。”
条款不像那些签人的合同长篇累牍,让人看一行都不想再看下一行,很简练,只有一页半,写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跟昨天说的基本没有什么出入。
显然,徐明星的确挺有诚意。
仔细看了一遍,也都没什么问题,于是姬予就提笔签字,林鹿他俩未成年,由姬予一个人签。
文化演出没有童工的范畴,虽然姬予不是陈子琪的监护人,但这歌就是他的,指定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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