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今天老子让你好好爽爽”。
那女人开始求饶,说着男人听不懂的话,但我却听得一清二楚,女人说的是巴马语,我悄悄向里瞄了一眼,顿时火冒三丈,我看到小合欢被一个男人按在石头上。那男人身材高大,任凭小合欢如何挣扎也无济于事。她的草裙已经被扯掉,赤祼着身体。
男人一只手按着小合欢,一只手开始解腰带。在男人的身边放着一支步枪和零散的衣物,我看了看那衣物,顿觉眼熟。
我能肯定自己并不认识这个男人,但我的装束立刻让我想起了哈米德以及他的随从们。
这家伙显然和哈米德是一伙的。马脸、猪头和羊肠子已经被我在卧龙岗干掉了,这人又是谁?
他既然和羊肠子他们是一伙的,自然而然也不是什么好鸟,更何况我不可能让小合欢被侮辱,于是我拉过步枪,黑洞洞地枪口对准了这个男人的大脑壳,准备送他去见上帝。
只听那男人还要啰唆着:“他妈的,要不是急着把王妃带回去,老子一定把你弄回奥斯曼好好的享受。”
我心中一惊,这个男人既然提到奥斯曼,那奥斯曼王妃自然说的便是皮优了。莫不是说皮优也被这个男人抓住了,那为什么这里只有他和小合欢两个人呢。皮优在哪里?
如此,我便不能直接要了这家伙的命,我得抓住他,撬开他的嘴巴。
他身材强壮,赤祼着身体上是块块肌肉,倘若徒手格斗,我不能保证立刻制住这家伙。
于是我的枪口一侧对准了他的右肩,一粒带着怒气的子弹呼啸而出,精准的钻进这家伙的肩头,肆意的破坏他的身体组织,最后贯穿而过。
男人大叫一声,向后便倒。
“妈的,谁偷袭我。”男人骂道。
小合欢见男人倒地,向外便跑,哪知刚跑两步就地摔倒。
倒在地上的男人伸出左手抓住她的脚踝,把小合欢拉了回去。小合欢惨叫一声,因为巨石挡住了视线,我没有办法清楚那石头后面的事情。
男人骂道:“小宝贝,老实点,我这枪里也有子弹,不听话,我勾一勾手指,你的脑袋就能炸开。”随即男人对着洞口说:“哪位朋友这么有兴致,观看鄙人的表演,站出来说话吧。”
我咬牙切齿,哈米德究竟圈养着一帮什么畜生,跑到澳洲净干一些丧尽天良的事情。
男人已经受伤,他的伤口会流失不止,如果不能及时治疗,他很快就会失血过多,手脚发凉。时间在我这里,既然他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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