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地乞降的场面着实蔚为壮观。在成就感十足的兴汉军昂头挺胸的同时,也让一旁看热闹的南匈奴人,不由得对兴汉军心生敬畏,悄悄地收敛起那稍显放肆的举止神态。
本来王博还准备着和这些鲜卑人商谈臣服之时,还需经历一番拉锯扯皮,不排除再次发生冲突的可能。现在看到以往在汉人面前耀武扬威的鲜卑人,此刻表现的如此卑微顺从,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也就失去了找茬儿调教的兴趣。
没有摆架子,也没有刻意表现出征服者的姿态,温和地将戴胡阿狼泥等众叫起,一同步入兴汉军刚刚建立的大帐中,商讨受降以及今后鲜卑、兴汉相处事宜。王博还故意将须卜骨都侯和鲜卑、南匈奴头人、将领们叫上不少,一起旁听讨论,让他们详细了解兴汉军对待胡族的方式、政策,为以后胡、汉融合打基础。
戴胡阿狼泥代表云中郡、朔方郡的鲜卑部,向王博献上降表后,王博也拿出了酝酿很久的兴汉安置鲜卑政策,重点强调三个方面。
首先,云中郡自古为汉人领地,所以必须归于兴汉治下。鲜卑部可以迁往它地,兴汉军准其携带部分生活物资;若想留在此地生存繁衍,就必须无条件臣服,但如果降而复叛,惩罚就比较严重了:一人参与反叛全部族青壮跟着倒霉,小部族屠灭,中、大部族青壮斩首一半,以儆效尤。若提前举报则可免于处罚。
其次,将云中的鲜卑族十五岁以上、四十岁以下青壮,全部打散整编,采取十抽七,留各县城附近或聚集地三成;另三成留在云中郡各兴汉军驻地,在统一指挥下,负责协防或后勤补充劳力;剩余四成随各部族头领往兴汉城,除部族头领外入苦力营至少三个月,表现良好者可加入兴汉军,各部族头领可携少量家眷,若真心归附且依据才能大小安排兴汉城任职。
再次,同兴汉民众规定相同,所有鲜卑人不得私藏杀伤力大的武器,游牧所用弓箭必须符合规定,若经发现以谋叛罪论处。而且三年内,兴汉军有权在需要时征调不高于三成的鲜卑青壮从军,现部族所有战马充军,兴汉军以生活物质补偿。
最后王博郑重承诺:兴汉城会在一年内逐步改善鲜卑人的生活条件,与其他汉族民众一体同仁。断不会强制改变游牧民族的生活习惯,不愿意从事耕作的,可在专门于云中郡内划定的牧场内安置。
戴胡阿狼泥和一干众人商量一阵后,只对强行征兵一条提出异议,但王博强硬回应:吾兴汉城全民皆兵,这已经算是优待其众了。鲜卑众头领了解了兴汉政策后,也都点点头表示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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