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高校教授出身的孙克然,首先讲述了一下自己对于品牌和营销、广告的一些观点。
“广告是品牌的有效手段之一,但是一定不是唯一手段,或者说对于大部分客户,都算不上最佳手段”孙克然开宗明义,直接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我绝不反对明星加龙国电视台这样的模式,对于很多企业,这一定是有效的,比如运动食品,使用世界冠军,这本身就符合常理,对于品牌的内涵诠释也很到位。但是很多企业品牌的诠释方式未必只是电视广告,需要从精神、文化层面不断强化品牌的内涵。
我们的运动员知名度有的很高,有的不高,这和企业是一样的,但是不代表他们没有商业价值,有些知名度低的运动员,在某些领域其实影响力非常高,比如专业的领域,以及针对不同的人群等。
企业需要的不仅仅是知名度,还要用美誉度和忠诚度,当然,企业最终是希望大众对它的品牌有好感度和信任度,以及如何通过各种形式起到宣传的作用。
比如和世界冠军一起发起某些活动,以及某些企业家本身就是某些运动的爱好者,比如登山、游泳等,所以让企业家和明星一起来参与、体验,同时把企业的产品和品牌贯穿其中,这样的行销方式无论对企业还是对运动员,都是双赢的。
否则,单纯的广告,只是一种简单地策划方式和盈利方式,而不是最科学的方式。
而且要想真正的和企业一起成长,是要付出很多心血的,做广告是最简单的,做活动,以及为企业设计活动,甚至和企业一起走访市场,这是最辛苦的,国内的公司,能做到的没有几家。
另外,在运动员和企业的合作上,也要考量企业的发展阶段,有些企业想着一举成名,想着销售额一飞冲天,但是产品的质量、企业的社会公德,以及企业行业的风险。
如果企业所属的行业本身有问题,运动员就不要轻易地代言,毕竟运动员和明星不一样,明星只要有知名度就有机会,而运动员毕竟属于国家,他的公信力和道德要求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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