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秦殊凰问。
小伙计指了指灶台后,“回贵人,他在灶台后帮爷爷烧柴火。”
秦殊凰转头看过去,虎头虎脑的男娃,脸上还带着一抹黑灰,见秦殊凰看过来,咧嘴朝着秦殊凰开心一笑。
胸前的银锁晃荡了两下,重新落入衣襟里。
小伙计去忙了,秦殊凰拿起瓷勺喝了一口豆花。
又香又甜,她觉得比上次在小摊上吃的味道又好了许多。
这般简单的百姓食物,秦殊凰吃的比佳肴美食还香甜。
就着一碗甜豆花,秦殊凰吃完了一根大油条两块炸豆腐。
刘仁慈也吃的舒坦。
这怕是他离开京城吃的最舒服的一餐了。
饭毕,秦殊凰告别老叟,带着人离开。
小伙计收拾桌子的时候又发现秦殊凰留了东西。
她将秦殊凰留下的青色荷包和一本书递给老叟。
“爷爷,贵人又留东西了。”
老叟打开荷包,里面是几锭银子,约莫有二十两。
书并不厚,书封上有三个字,可惜老叟是个不识字的,根本看不懂这是什么书。
恰好旁边有一位书生吃完了准备离开,看到老叟眯着眼瞧着手里的书,满脸苦恼的样子,多嘴问道:“老汉,认不认识字?”
老叟摇头,“客人,你可知这是什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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