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颜色的视频分享到了家族群里,有多人浏览了该视频。
涉嫌了传播xx物品罪。
但他却辩解说,自己只是想转发给小号,无意中发错了。
这种动机问题……
就可以从逻辑上面进行推论,得出相应的结果。
法律是严谨的。
刑事审判更是需要严谨到每一步的细节。
再比如。
张三是货车司机,无意中帮人送了毒品到另一个城市。
被警察发现了,但却辩解说他不知道货物里有毒品。
原本。
按照刑法,他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运送,不会构成犯罪。
但经审讯,警方却发现跑一趟货3000元,可他这次却收了10000元。
这就解释不清楚了。
因此。
刑法会将其定性为他知道货物有问题,属于犯罪共犯。
有时候,并非狡辩就能否认动机的。
而这个律师辩护的角度……
则是从当事人的逻辑方面出发,试图将五人的下“心理伤害行为”降到最低。
这是他们律所的张玮亲自指导下的辩护思路。
若是成功的话,完全有机会争取到少管所的待遇。
然而。
公诉人却不慌不忙。
站出来提醒道:“你提出的逻辑虽然没错,但不排除她们在发泄过后,发泄欲并未得到满足,故意将视频扩散出去。”
“在公安人员的执法过程中,我们可以多次看到,她们不断重申自己才未成年,显然早已知道未成年犯罪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有恃无恐。”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她们是出于二次报复心理,故意传播的该视频。”
说完。
公诉人再次拿出了当时的执法记录仪影响,当庭播放了起来。
“你们放开我,我还没成年,伱们凭什么抓我?”
“隔壁班的张强都把人骨头敲碎了,你们都没抓,我们就划拉了她几道,凭什么抓我?”
“放开我,你们不能抓我!”
“……”
几个清脆的声音传了出来。
说话的正是乐依柔、计春春等人。
刚被抓的时候,她们的态度还有些嚣张和桀骜。
而乐依柔等人的辩护律师看到这个证据后,顿时面色一变。
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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