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已然是受了莫大的恩惠,再收下这墨,便只能是心里不平,以后想来也是惴惴不安,怕是再难以面对公孙二字。”
话里字间,用情颇深。叫人无法去怀疑,再加上她那般十岁的天真模样和无邪眼神,便当作她真的是如此去想。
可公孙如意这活了几百年的人了,哪里看不出来胡兰用心,但她偏偏话说得很圆,见不着一点纰漏。
“明明已经将鱼赠与你了,可若还是收下这墨的话,岂不是就显得公孙一族为事不起,同人交往不实诚?”公孙如意说:“这般行为,我实在难以做到。这墨水,还是你收着吧,于我的用处远没有于你大。”
一旁的公孙礼越来越不知如何去考究这番事了,就直接的表现而言,他觉得家主未免有些过了,就算胡兰再有天分,也不至于对其那般上心,毕竟天分是天分,本事是本事,而胡兰天分再高,也不过一个金丹修士,读书文运再盛,也还未参得天下大事理,也无法去保证她能够顺利地成长起来。毕竟,修道一途,多的是磕磕绊绊,路途中,一头栽死的天才可不少。
只见,胡兰身子一直,扬手便从储物器中取出一张等身长的纸卷和一直写大字的毛笔来,整个人身上攀附着一层颇为畅然的气势,“既然公孙家主对我寄予厚望,更希望我能收下那墨水,那我便不负厚望,便在今日,回以公孙家主成就。”
公孙如意有些疑惑胡兰要干什么,一时间不禁停住了心思,去打量。
胡兰应手一招,将那等身长的纸卷招至半空,左手运动灵气一拉,将那墨珠打平变成一条小小的溪流,右手持笔,两根手指粗细的笔头之尖点在墨珠形成的溪流上,便见那墨水被一道析明的气息勾连,引入毛笔的毫毛之中。顿时,这藏墨鱼吐出的墨被激出其独特的气息来,撩卷在整只笔上,然后顺着她握笔的手与她本身析明的气息融汇在一起。
她眼中涌上浅淡的光,然后抬手如游龙,墨水在毛笔的牵引下尽数沉入白净的纸中。
然后便见那原本拳头般大小的墨珠尽皆散成数不清的墨化,全部涌在纸上。
蜿蜒翻折,如临高山,流水曲意,墨华成河。
抬笔间,胡兰如身处清风,涌动徐徐之意;
落笔后,一道霞光坠入这间四合院,紫青其接。
“青紫之气!”公孙礼见来不禁惊呼。作为一个读书人,他无比清楚青紫之气是什么,那是文气升华的标志。
在那霞光落入这四合院的时候,整个公孙镇,乃至远处的百家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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