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先拿出玉米,是因为和灰不溜秋的土块番薯和马铃薯比起来,玉米能得一「玉」字,长得比较好看?
看着美娃娃露出了「太多不知道选哪个」的表情,桃无名大口呼吸,伸出手,表示让他缓缓。
褚煦君指着堪舆图:「灵州地好,庆城不能留,我们去这里——阳城。你看我们买哪块地好?」
古代真好啊!
她现在已经是个说买地就买地的小富婆了。
在认识褚煦君之前,桃无名一直以为自己的人生已经够丰富多姿了。
他少年成名,遇见乱世女干雄厉王,入他麾下,为主扬名,尔后道不同,分道扬镳,继而隐姓埋名躲藏王军追杀,蛰伏等待时机再出山。
在这之前,桃无名打破脑袋可能也不会想到,自己再出山的历程是跟着一个女娃娃,造纸、水泥、辗转各地买马买粮,纵是蓬头垢面、尘土满身,那时他也还算是一个风采依旧的美男子。
现在他进入了新历程——开始沉迷种地。
但凡他是个「人」,都不能抗拒「亩产翻倍乃至上千」的诱惑。
在逃亡的时候
,便是乞丐、士卒、倒夜香他都扮过,农夫倒真没有,毕竟以田为生的农夫,两只脚都扎根在田里,是不会到处跑的。
桃无名当晚抱着玉米睡觉,次日便制定好相关计划,带着整队人马到达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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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顾名思义,日照、水源充足,是天赐的农作物生长圣地。
武十三叔等人本闲不住,想到隔壁的悉州,效仿桃无名再买一批野生野长的野马回来。
悉州荒凉,兽性凶狠,他们敢闯,勇气可嘉。
只是一听说,有天赐的高产仙物,顿时放弃了这个原本热血的想法。
和能活民无数的粮食比起来,还在野地里撒野的良马便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听说这个叫「玉米」的仙物,产出的金黄颗粒人吃得香,剩下的部分还给牛马羊吃都特别好,总之浑身都是宝。
这还走什么?
武十三叔立刻切换回本职行业,担负起护卫职责。
玉米为种,自然需要大量。
褚煦君从系统里突然拉出来,未免吓人。
她在庆城的时候便让人拉了两辆车,由武十三叔等人严密保护这个天降的仙物。
至于为何仙物在他们东家手中这种小问题……他们都觉得是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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