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给老头子叙述了一遍。
“燕子答应她了?这丫头平日看着挺精明,想不到关键时刻居然这么的愚不可及,简直是榆木脑袋!”老头子恶狠狠地骂道。
“……”燕子哑口无言,只能端坐在沙发上作乖巧状。
“臭小子,我有件事情要告诉你。《英耀篇》的这卷残卷落在了一个富豪手里,关于这位富豪可就有些意思了,他是你那同学陈歌的父亲最强的竞争对手,可以从这方面着手。快要圣诞节了,美帝那边也会放假。”
“好,我知道了。”我心里隐隐有些激动起来。
陈歌的父亲,那是什么级别的存在,几乎是A市首富般的存在了。
以前的我别说是帮这些大佬解决竞争对手了,要不是有陈歌这朵奇葩,我根本接触不到这样的存在。
怀着试一试的念头,我拨通了陈歌原来在A市上大学时候的手机号。
“嘟嘟”响了几声后,陈歌有些痞子的声音在电话中响起,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兴奋:“喂,小枫,怎么想起找哥们了?”
“这不是考虑到你快放假了吗,想着找你聚聚呢。”我有些含糊地说道。
陈歌憨笑了一声,道:“嘿,那你可真会挑时候,我刚刚下飞机,连时差都还没调过来呢。”
“那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追问道。
陈歌轻咳两声,将声音压低了几分,道:“哥们,这几天可能是没空了。我最近刚认识了一个好看的小妹妹,给我的感觉可比薛晴要好太多了,她那么清纯,那么可爱,那么……”
我兀自忍受着陈歌的穿耳魔音,半晌后,我实在有些受不了了,打断道:“哈哈,那这个女孩叫什么名字?”
陈歌嘿嘿笑了两声,道:“她的名字也很美,叫邵梦晴,这几天她好不容易答应来A市陪我玩,我得……”
邵梦晴,呵呵。
陈歌后面的话,我没有听进去,但是我却已经知道了陈歌要说什么。而她接近陈歌的目的,当然是为了那《英耀篇》的残卷,只是她没有跟陈歌说明,我也不能先开口说明。
我心里对她的怨怼又多了几分,就算她要骗陈歌,最好也换个姓名吧,就这么用本名出马,以后坏名声可要满天下了。
这一刻,我第一次嫉妒起陈歌的家世来,如果我也是这样一位富二代,那该有多好。
“她有一头粉红色的头发,身材……”等我回过神来,陈歌还在自顾自地回忆着邵梦晴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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