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讽刺的很。
萧风耀有个貌美如花的妻子,是联姻的产物,她看不起萧风耀,但从未表现在面上,萧风耀也从未与她同过房。半年前发现妻子与他人私通,他恨意更浓,背叛是最不可饶恕的事情。多年的自暴自弃让他的炼体九重变成了一个只住在藏书阁的书呆子。
“他们忘了,她也忘了,我是萧风耀,我是萧家大少,我是萧家家主顺位第一继承人,虽然这个称号名存实亡,我也手无缚鸡之力。但我还有钱,我还有权势。”萧风耀弄死了那奸夫,刽子手当头劈下,准头有些不够,砍了三次,看的萧风耀一阵舒畅。
萧风耀三十了,他要放手一搏,大黑山绵延几万里,是大自然的藏宝库。这里一定有机会。所以他来了,遇险是真的,这一去,不踏仙路,誓不回头!
藏书阁藏书千万,教人识字的还真没有,萧风耀心里乱糟糟的,他把这一切当成一种磨砺。他相信这是贼老天给予他的考验,他也必须相信,这是他活着的唯一动力,知识是他的最大力量。
萧风耀半晌才冷静下来,仔细想想,小时候教自己的那老头子好像说的是《三字经》吧?
萧风耀想想那段快乐的时光,又想起了里面的内容,确定了下来。
砰,砰,砰。敲门声响起,萧风耀信步打开房门,天色不知何时暗了下来。门外站着一彪形大汉,正是那日把萧风耀背回来的人。萧风耀抱拳:“三哥。”这三哥领地的人都叫老三,老三是他娘生的第三个孩子,所以叫老三,这整个黑山氏族就他娘一人生了仨,倒也容易分辨。老三生下来的时候他爹想把他掐死,族群看贡献说话,谁为族群做的贡献多,谁家便越富裕,他爹生他的时候已经40了,部落里的男人50岁基本就死了,常年打猎造成一身伤病,也没有仙家法决护身养体,在黑山氏这已是常态。四十已然为族群做不了多大贡献,旁边的人急忙阻止,“多好的男娃啊,你心咋就这狠呢?”老三他爹泣不成声,“活着也是饿死,倒不如早死早好。”
“这不还有大伙呢吗?没事,大家会帮你的,是不是?!”他大喊一声,旁边的人纷纷附和。老三这一顿百家饭吃到了十五岁,他记着大家的恩情,闲时大家有什么事,他也都会帮衬帮衬。
萧风耀叫他三哥,他昏迷时是老三在旁边照顾着,十年光景让萧风耀心思深沉,是个知趣儿的,开口便是哥,也亏他是萧家大少,甩的下脸子。倒是让老三不好意思了,直说客气。
“来吧,我们一月一次的拜山祭。”说完便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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