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她随意扯过一件黑色衣衫,披在身上,头发高高束起,打扮得像个男人,跟随侍者去了凌舫苑。
这些年的杀手生涯,让她越发习惯蜷曲于黑暗之中,像只被人丢弃在废弃墙角的小猫,自生自灭,可这并不代表她不渴望光亮,恰恰相反,应该是比任何人都向往光明,珍惜光明。
而楚离洛无疑是她内心的一柱希望,一抹温暖。从杀手营长达四年,惨无人道的训练中脱颖而出,成为“夜笙”成员之一,那还是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
那个唯一会用疼惜的语气告诉他们,他们是人,不是工具,血可以蒙蔽双眼,但绝不能蒙蔽心的男人。
不仅对于她,对整个“夜笙”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存在,是他替他们保住了最后一丝人性,比起严庆阳,那个男人才是他们心中真正的神。
凌舫苑,正如其名,万千芳华,苑中有上百多种花卉,竞相开放,每一株花的位置排列都是精心考究过,虽有上百种色彩,却不显凌乱庸俗,反而别具风味,可见这苑中主人是个极其爱花又懂得欣赏的人。
花丛中,一大约二十出头的男子,身着白衣,五官俊美,面上挂着温润儒雅的笑,整个人好似从画卷中走出来,充满诗情画意。
他将琴至于膝头,手指飞快而灵活地跃动,飘出瑟瑟之音,清远悠扬,行云流水,安抚人心,与四周的花溶为一景,美不胜收。
邱鑫遣退了侍者,站在离那男子五十米处的地方,闭上眼睛,凝听舒扬的琴音。
对于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只能这么静静地望着,静静地感受着光的温暖,也就满足了,而不会妄想去拥有,因为没有资格。
楚离洛抬起头,看见邱鑫安静地站在那儿,眼神愈发柔和,这孩子还是如此,明明想靠近,却又站在原地,不敢过来,快十五了吧,都长成大姑娘了,真好。
邱鑫见楚离洛停下了手中的琴,正笑望着她,耳根微红,轻咳一声,走了过去,“楚护法。”打招呼的同时,她恭敬地弯了弯腰。
“小鑫怎么还是不长记性,没人的时候,唤我离大哥便可。”男子温柔的声音划过心田,邱鑫顿了顿身形,有几分为难,僵硬地唤了声“离、大哥。”
男子轻笑,逗这孩子还挺有趣:“坐吧,小鑫,别拘束,来,这是古氏皇族送来的竹叶青,好好尝尝。”
邱鑫接过酒,轻抿一口,唇齿留香,回味无穷:“不愧是酿酒之乡古氏一族的酒,果真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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