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呢?
他一时有些迷茫。
……
最终,史恩还是决定上报教会,不过不以房东太太的案件为依托……他怕教会最终破坏房东太太的尸体。
他打算换一种方式上报,就说是自己无意间得到的。
不过在上报之前,他打算先学会《求己法》。
毕竟,当晚的情况太过诡异,绝对涉及到了超凡之事。
而他真的很渴望超凡。
哪怕他猜测这个《求己法》可能有问题,但他自己想的是:先学着吧,不一定用,但起码要会。
虽然史恩想的很好,但人类是极其复杂的生灵,心怀利器都能自起杀心,更何况一个疑似涉及超凡的事物,学了怎么可能会不用?
就像契诃夫的枪,当《求己法》出现在史恩眼前的那一刻,就意味着它的子弹,一定会在某个时机射出来。
而这个时机点,很快就到来了。
半月之后。
史恩已经大致学会了《求己法》,连火柴小人和各种符号,都画的极其逼真,只是他平时都用炭笔画,所以这些铭文并无效果。想要让它激活有效,根据《求己法》的记录,是要用自己的鲜血来画。
学会之后,史恩就寻思着找机会将这部“异端之术”上交给教会。
这一天,他来到晚灯港的教会,犹豫着要怎么上交时,教首就先一步给他布置了一个任务。
——为一个“异端演绎”罪犯,执行火靴刑。
史恩想了想,决定先完成教首的任务,再去思考上交《求己法》的事宜。
之后,他拿到了那位“异端演绎”罪犯的资料,当愣住了。
居然是莉歌塔?
史恩认识莉歌塔,或者说,他单方面认识莉歌塔。
他之前在黎明城执法的时候,将一位因为血案而产生的“孤儿”,带到了孤儿院。
在那座孤儿院里,他看到了很多小朋友聚集在一起欢快唱歌,那天阳光很好,这美好的一幕让他感觉这个血腥残酷的世界,好像又有了希望。
因为那个“孤儿”是自己带去的,史恩总有种责任感,偶尔会抽空去那座孤儿院看看他。
在长期接触之下,史恩才知道这座孤儿院之所以孩子看上去挺幸福,甚至还有“精神娱乐”,根本原因在于两位艺术家,常年的资助。
而两位艺术家,一个叫做莉歌塔,一个叫做乌利尔。
因为对这两位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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