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个山寨,他也未必有能力摧毁这个山寨。通常情况下,这个野蛮人只会自己去尝试,甚至把命丢在那里,而不会去召集其他的野蛮人。不对,‘召集’这个词,在野蛮人的世界里,是没有的,他们谁也不会听命于谁。”
木谦越来越迷惑了,凭他目前的认知,根本无法理解野蛮人的一切。不过他又有了一个新的恐惧:万一他在这里直到死去,都见不到一个野蛮人,那他又有多么悲剧?
“只有生命体非常强大,或者说一个山寨非常强大,才会进入野蛮人的视野范围内。越强大,就越能吸引野蛮人的注意,不过野蛮人又是很高傲的,如果一个目标不值得两个野蛮人同时出手的话,第二个野蛮人一般都会自动离开。野蛮人聚集起来对一个山寨进行围攻,基本上就是这种情况,完全看这个山寨在野蛮人眼中的价值。”罗夏解释道。
这下木谦有那么一点明白了:野蛮人就是这颗星球上的顶级捕食者,他们如独行侠一般彼此之间保持着尊重,同时又不屑于随随便便地合作。他们的眼中固然有着一种群体性的东西,但更重要的——还是他们自己。
这样的生命个体,这样的群体社会,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木谦在这一瞬间,对野蛮文明产生了难以遏制的兴趣。
“走吧,去山谷里看看。”罗夏说着,就弹跳而起,从几千米高的山峰上直接往下落去。对于罗夏的弹跳能力,木谦早就在极度的羡慕之余,彻底无话可说了。可他还是想不到,这样的高度罗夏也敢跳,难道不怕摔死吗?
没有办法,木谦手里握着那把锋利的无鞘匕首,一路砍开树枝杂草,为自己开辟出一条下山的路。没离开山顶几步,木谦就陷入了一个幽暗的林木世界。
他其实在心底很喜欢这样的环境,虽然身边的树木他完全不认识,但他还是能粗略地判断一下这些树木的生长习性,甚至还能判断出哪些植物有毒,而哪些没有。在这个方面,连罗夏都对他赞叹不已,因为单凭这一个本事,木谦就能在丛林里摘点果子吃,而不必害怕被毒死。
艰难地向下走了一小半,气喘吁吁的木谦准备休息一下。可就在他刚准备坐下的时候,身后一道黑影带着风声,砸向了他的后脑。木谦的身体素质和反应速度已经远超他离开地球时,地球人类的普遍水平了,只是他还没有发生质变而已。
感觉到背后的偷袭,木谦一个赖驴打滚,躲了过去。然后他根本就不敢回头看,立刻站起来向山下跑去。“砰”的一声,木谦很快又倒飞了回去。在他前面突然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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