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有一种细绳一般长不足半尺的金色小蛇,和珠宝玉器封在匣子里,可以几十年都不死,可是若有小贼手上不敷特定的药物就打开盒子,就定被蛇咬,活不过半日。
可是这毒蛇的蛇鳞磨成粉末,以水和之服下,据传可解百毒治百病,有再生白骨之能,号称“金鳞”。
龙胆金鳞,在宛洲市面上都是价格极其不菲的异宝,往往有价无市,所以也引得一些不要命的人深入云洲进去云荒,带着宛洲的上号丝绸和精良铁器去换这两样东西,一来一回,往往获利百倍也不止。
渐渐的,这条道路被称作“黄金云荒”,敢走云荒的商队不多,王烈在这条道上,还算有点名气,毕竟也算是走了半辈子。
王烈此时对这个年轻人有些好奇。
他们是半道遭遇的,那时这个年轻人带着一匹黑马,独自在深及膝盖的泥泞中跋涉,马鞍上除了简单的行李,就只有一柄黑鞘的长枪。
走云荒那么些年,王烈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不要命地独闯这片莽荒之地。
出奇的是在路上遇见他们这么大的商队,年轻人也没有求救的意思,当王烈喊他的时候,他在远处回头,露出一嘴干净漂亮的牙齿笑了笑,就要转身继续前进。
而王烈清楚地知道年轻人正走的是条死路,只要他再往下走五里路,厚重的泥泞就会陷到他胸口,到时候神仙也救不得他。
早年和王烈走云荒的几个伙计就有人死在那里,眼睁睁看着人马一起沉下去,最后的结果不过是烂成白骨沉在泥潭底下,永世都不得再见阳光。
走云荒的人,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是不带生人。
能穿过这片莽荒之地去原住巫民部落的路就是商队赚钱的黄金道,带上生人,就好比把一身本事教给别人,别人也是认识了路,以后自己吃饭的本钱就没了。
不过那天王烈罕见的犹豫了一下,还是叫住了年轻人,答应带他一程,直到过了这片林子。
他也说不上原因,大概他是喜欢年轻人的笑容,干净无暇。
那年轻人笑起来,周围仿佛一亮,有一缕阳光闪过的感觉。
“看你也像是有钱人家的公子,跑到这深山野岭里来,不怕丢了性命?”
王烈在年轻人身边坐下,在怀里摸索着火石火绒。
“我看起来像有钱人家的公子?”
年轻人微微怔了一下,好似被人第一次这样说道,良久笑了起来。
“有钱人家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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