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所以在即位的第一年里,周清还算是沿袭了他父亲的治国纲领,虽然在朝堂上和宗祠党有些小摩擦,不过还能维护臣子尽忠皇帝,皇帝关爱臣子这样一个帝王家的体面。
但是很快,这个不安分的皇帝就把尾巴悄悄地翘了起来。在这样敏感的时刻,王域西面刘,吴两个小国的国公应当是受了暗地的蛊惑,公开表示反对,一时间所有视线都集中在这两个小国,诸侯们举棋观望,均想以这两国为先锋,试探皇帝的反应。刘,吴两国在诸侯眼中甚至不能算是国家。这里需要提及周朝的分封制度,大周开国时,周氏的子弟和手下的重臣都得到了封赏,其中之功绩彪炳者不但得授重要官制与爵位,更有领土封国。
大周吸取前朝教训,立嘱“非周氏不得称王,非大功不得封候”,这两点即使在周周身后也执行得很好,确保了周朝江山没有旁落别家。最早的封国不过一郡大小,因此郡国等大,常有郡改国或是国改郡之举,分封诸侯在国内享有无上权力,然而毕竟国土不大,也就相当于一个郡守。然而这样三代以后到宁帝时,大小诸侯国已有二百余个,皇帝能够直接控制的领土甚至不到现今王域的一半,东陆之大,已是封无可封。
自周宁帝开始,王室开始采取领税不领土等方式,试图收回诸侯手中的权力和土地,于是从这一刻开始,一直绵延到周末的诸侯兼并与纷争开始了……周宁帝庙号为“宁”,却没想到自己开启了周朝最漫长也最致命的纷争。 刘,吴都是周姓,世袭公爵,领地在王域以北的铭泺山下。论起亲疏,还是周清的叔伯兄弟。说是封领,却不能如后来说的“乱世十六国”一样,他们只领封地的赋税,虽然也有公府,但是职权远不如当地郡守,说周了只是世代袭爵吃国粮的富家翁,然而在一郡之内也算身份尊贵。
《十一宗税法》发下以后,诸侯还未来得及反应,这两位本该躲起来闷声发财的闲人却率先发难,说这种做法“有违祖制”,甚至指称周清是悖逆之君。细究起来,《十一宗税法》这项苛税就算真的得以推行,刘,吴国公仍然是做他们的富贵闲人,对刘,吴两国也并无根本性的利益损害,在如虎狼般的诸侯还在作壁上观的时候,这两国公跳出来,很难说没有人在背后推动。然而问题终究是摆在周清面前了,虽然有仁帝的遗诏,然而依靠政变上台的合理性始终是天下人目光所在,现在刘,吴两国就公然质疑这种合理性作为抗诏的手段。或许是仁帝手段又太柔和,其在位五十七年,一直秉承“治世用轻典、非悖逆无取性命”的原则,尤其对犯了过错周姓皇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