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鞅倒是入乡随俗啊。”秦风乐呵呵地看着,他此时就在院内,只不过寻常的侍卫都没法发现他罢了。
卫鞅轻哈一气,啧啧惊叹,“这是秦酒?竟如此凛冽?”
“然也。正是秦国凤酒,酒力胜过赵酒多矣。”
“原来是凤酒。”秦风有些惭愧,说实话,他在来到秦国之前在他那个年代竟然是很少喝西凤酒。毕竟他乃是特种兵,寻常时候都不敢喝酒,万一有紧急任务那不就误事了。
“卫鞅正好烈酒,寻常以赵酒为上品,不想秦国竟有此等好酒!”卫鞅回到。
“人云,酒为民性之表。秦国有如此烈酒,可见秦人之凛然风骨也。”
卫鞅一笑,“看侯兄模样,很是喜欢秦国了?”
侯赢笑着指指大陶盆道:“鞅兄,来一块炖肥羊,将米醋和卵蒜泥调和,蘸食大嚼,味美无比。试试?上手,筷子不济事的。”
卫鞅按照叮嘱,如法炮制,两手撕扯开一大块带骨肥肉,吞下热腾腾一口,竟是肥嫩浓香!不禁食欲大振,一阵撕扯,竟吃得两腮糊满汤汁,额头涔涔冒汗。侯嬴递过一方汗巾,卫鞅擦拭一番,悠然赞叹,“本色本味,痛快之极!割不正不食,孔夫子遇到此等本色,要气歪了嘴呢。”
侯赢见卫鞅毫无做作,大感对劲儿,不禁大笑,“孔夫子岂有此等口福?鞅兄你看,这四盘素菜都是秦人做法,开水中一造,油盐醋蒜一拌,更是本色本味了。这盘野菜,秦人叫苦菜,是生在麦田里的野草菜。秦人多贫苦,这是寻常民户的常菜。尝尝?”
卫鞅对葵、韭、藿这三种常见蔬菜很是熟悉。正在寻思这野菜名目,听见侯赢指点,即刻便夹了一筷入口。
但觉一股泥土味儿中渗出嫩脆清香的野草苦涩,细嚼下咽,舌间犹苦,叹息道:“富家佐餐,可为美味。若做常菜,真是苦菜也。”
苦菜,在秦风那个年代也是秦地之人吃的佐餐野菜。
侯赢大是精神,笑道:“鞅兄,来,喝起。你方才问我是否喜欢上了秦国?实言相告,我的确喜欢秦国。这个国家很穷,但穷得硬正。民风朴实厚重,买东西言不二价。虽不知诗书,不通风华,但却极有古风。住在秦国,穷人富人都很坦然。我在秦国开店,还是异国人,却从未遇到过兵士强人的勒索敲诈,也不用向官府贿赂,只要你每年缴了税,就万事皆无。打仗也不骚扰我。你说,舒心不舒心?你从安邑来,魏国是个甚味道?来,喝起!你看,我说话也带了秦音。秦人了不得,可惜太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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