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已经进入了监狱中,开始寻找自己要找的人,只是还没找到,那么便是时机还不到。
果然,李毅“兢兢业业”的呆了五天后,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人——羽原灵华。
羽原灵华,连续抢劫犯,抢劫金额过于巨大,而且她拒不交代金额的流向,被判处死刑。羽原灵华被判决在一周后行刑。
羽原灵华申请上诉,但被驳回来了,哪怕她现在想通了,要去交代自己的同伙,可是上面已经有了命令,这种事总归要有人担责的。
这个人就是羽原灵华,也算她命背了,她抢的那些钱对于普通人来说几辈子都花不完,但是对于达官贵人,那些上流人士而言,仅仅是让他们心动,却也不会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路。
钱和权有时间似乎是一体的,有了权,钱自然少不了。同时,有了钱,可以买通权利,获取更大的利润。
李毅负责她这一周的行动,因为特需权的原因,李毅给羽原灵华分了一间偏僻的房间,很是宽敞,够她折腾了。自己可以随时进入那里。
“羽原灵华,该吃饭了。”
今天是羽原灵华判刑后的第一天。
羽原灵华一个人抱着膝盖,蹲在地上,眼睛注视着墙壁,俨然没有听到李毅的呼唤。
李毅拿出钥匙,打开了监牢的门,进入了房间里。
“抛开这天,还有六天的时间,好好享受吧。”
李毅将饭菜放在了羽原灵华的面前,已经猜到了她内心的绝望。
在日本,想被判死刑,非常之难。就是你杀了三四个人都不足以判死刑,性质比较恶劣都不一样会判。
这次是羽原灵华运气太背,刚好碰上了严打严查期间,抢劫数额巨大,且无悔意。性质被定性为罪大恶极,给人民带来了严重的危害,给社会的安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所以,羽原灵华被判死刑了,看似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法制化了,其实法制的核心还是“人治。”
法律是人指定的,为人服务的,且对于犯罪罪犯的惩罚,也是由人来颁布的。判的轻一点重一点,都是一句话的事。
比如,羽原灵华,如果在平时,往重了说也不会是无期徒刑,因为她没有杀人,仅仅是抢劫,达不到那个界限。
看到羽原灵华靠着墙边发呆,李毅拍了拍她的秀发。
“不管怎么样,你还有一段时间啊,你有什么心愿没。”
李毅盘腿坐在了羽原灵华的面前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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