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都不敢。
为什么?
因为这一步是深渊啊朋友!
真的是深渊,不骗你们。
写的累也就酸了,还要被喷。喷完了就没人看,到最后连个喷你的人都没有,那书自然就太监了。
所以这种书的名声都不大好,因为写着写着就没了。
所幸我坚持了下来,这一路虽然艰辛,也让我酝酿了很多抱怨,可等到最后,回首望去,反而有种淡淡的成就感。
起码我给别人带去过思考,起码我让这本书有了点嚼劲,这就够了。
至于我为什么一上来就要做如此不讨好的事……因为我怕,怕的要死。
我害怕如果不这么逼自己,以后就不敢这么写。
如果这不是处女作,如果我打从一开始就冲着推荐、收藏、订阅,恐怕会辗转于黄金三章和完美设定,接着沉迷求推荐和py,逐渐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甚至忘了自己最初“讲个好故事”的初衷……
那样才是真正的迷失自我吧。
人在什么时候胆子最大?
一无所有的时候。
所以我坚持在扑街时将这本扑街作写完,哪怕没几个人看也要认认真真写完,给自己一个交代。
唯有如此,假如日后我堕落了,沉沦了,也能望着这本书聊以**……
这就够了。
反之,要是以后发迹了,被人喷“只会写爽文”,我还能指着这本书做遮羞布!而且大言不惭地说,“我也尝试过啊!可惜扑街了啊!”
想想就很爽啊!
咳咳,扯了这么多,再回到一开始说的‘目的性’。
《黄昏》的目的是什么?讲个好故事。
写第一章时,我就找到了《something just like this》作为ED,以此确保这个故事完整,现在看来,我做到了。
那么写《黯夜行》呢?
解压。
简单吧?就是写着玩。
那本书起初写的非常放肆。写那本书时,我脑子里有什么想法就写什么,披着网游的皮,尝试了无限流的写法,还尝试了侦探,以及数据流、装逼桥段blablabla一大堆,总之是个大杂烩。
但也因此,那本书写的不伦不类。
网文切忌驳杂,比如你给想看科幻的人看玄幻,他会骂你毫无逻辑,是神经病,冲着玄幻来的人又觉得你罗里吧嗦扯犊子,也骂你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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