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名抱拳拜道:“拜见王爷,”,又道:“只因一人魂魄被勾至此,特求王爷开恩,许他还阳”。
阎王道:“噢,此人是谁”?
成名道:“此人乃一七岁孩童,名叫李笛,不慎溺水而亡”。
阎王少许思索,挥手唤道:“查察判官,查明此人底细”。
一人道:“是”。
成名转头看那人,乃是四大判官当中一人,只见他应声而立,随之伏案查阅一本簿子,成名看得清楚,那本簿子名曰“生死簿”,稍许翻至一页停留,朗声道:“启禀王爷,现已查明此人来历”。
阎王道:“念”。
那人道:“是”,清清嗓子,高声道:“李笛,李牧之子,生于乙丑年丙寅月己子日癸亥时,卒于壬申年丁未月辛巳日甲午时,因人之故,水溺致死”。
成名疑道:“何谓因人之故”?
阎王凝目瞧瞧二人,目光从立姓身上停留片刻,缓缓道:“就是说此人死于非命”。
成名心下大骇,暗道事情怎能如此蹊跷,莫非李笛为他人所害,一时不解,问道:“敢问王爷此人是谁,还望详告实情”。
阎王道:“不必了,此乃天道轮回,玄机所至,你知了如何,不知又如何”?
成名自知阎王神通广大,法力无边,既然阎王有意隐瞒,不好追问,当务之急乃是令李笛复生,此事以后再究不迟,道:“既然王爷不愿相告,小生不敢相问,只是小生受人之托,此孩童乃故人之子,肯请王爷借他阳寿,得以善终,小生感激不尽,任由王爷差遣”。
阎王道:“此事本也容易,只是当中有一个大大难处,本王帮不了你”。
成名道:“有甚为难之处,还请告之,小生定当全力以赴”。
阎王道:“阴司有文,法规有度,本王统领冥界十万年,有三类人死后到此间来,是决计不许还魂的”。
成名道:“哪三类人”。
阎王道:“一是上吊而死者,二乃水溺而亡者,三则中毒身故者,此三种人皆死于非命,以至魂魄四散,须受尽轮回之苦,才能转世投胎”。
成名心知李笛属于当中一类,是万万不能还阳,吭声道:“小生愿以己寿命,换他重生”。
阎王罢手道:“法度如此,是无论如何不能更改的”。
成名道:“那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
阎王悠悠道:“凡事不可强求,皆应顺其自然,那孩童早归极乐,未尝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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