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好多吃的,玩的,比这有趣多了。”
想起城里的见闻,简二哥很快将简父的嘱咐忘脑后去了,拍着手道:“好啊,好啊,我们去城里住,去城里住!”
喝完了冬瓜排骨汤,吃过午饭,简宁稍作歇息后,便开始处理起鹅毛来。
刚回来的时候,她弄了点沙土回来,这会儿就能派上用场了。拿了一个破了的陶锅,将沙土放进去,将沙土加热后,把羽管插了进去,然后再拿出来时,羽管就变得透明了,这样笔就会变得更耐磨坚固。
待羽管冷却后,又拿着竹签子将管子里掏了掏,将鳞片状物质掏空,这样方便储墨和书写。接着,她又寻来剪刀,在羽管根部斜切了一刀,笔头与握笔处又作了一番修整,沾了墨水,发现书写已很流畅,不由满意地笑了。
果然还是习惯用硬笔啊!
将所有的鹅毛笔放进水里煮了煮,脱脂后又放到太阳底下晒了晒,望着自己那一排鹅毛笔,简宁略有些小得瑟。
谁说写网络小说容易的?这些年,为了写好小说,她不知看了多少书,以前下的功夫,现在可派上用场了呢!
中午太阳毒辣,没一会儿水分便都蒸发了。简宁将鹅毛笔收了起来,回到简父屋里,与简二哥合力,将书桌搬到了自己屋里,然后便又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她研磨,简二哥打扇,简宁将纸铺开,鹅毛笔沾了墨水,略一思忖,便是在纸上写下几字:山野志异之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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